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工作前夕,记者就百姓关心的检察机关查办“贪官”,加强监管场所监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方面专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
2011年查办贪贿大案1.8万件
记者: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能否请您介绍一下去年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胡泽君: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的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5万余件,其中大案1.8万余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200余人。同时还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进检察室与监管场所联网
记者:很多人对“躲猫猫”等事件记忆犹新,凸显了加强被监管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
胡泽君:去年,我们专门召开会议对此进行了部署。
一是加强对监管执法的动态监督。积极推进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监控联网,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监管安全隐患和工作漏洞,防止监管事故和监管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通过一系列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犯罪。
三是推进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针对刑罚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制度,检察机关在监管单位提请、呈报环节发现并纠正了一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形,促进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
记者:温州动车追尾、广西镉污染等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百姓切身利益受到侵害,国家利益也受到损失。在这些事件中,检察机关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
胡泽君:近年来,一些地方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检察机关对此高度重视,依法履行职能,努力促进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好转。同步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依法批捕、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事故背后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011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依法介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1370件。同时,结合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决打击敌对势力颠覆活动
记者:当前我国还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刻不容缓。在这一方面,检察机关有哪些切实有效的举措,取得了哪些效果?
胡泽君: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要求。首先是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其次是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社会管理。第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建立视频接访机制,方便群众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第四,积极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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