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11日发布消息称,广东省自2012年2月部署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以来,9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涉及处级以上官员17人,科级官员34人,查处充当保护伞人员2人。
据了解,广东省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自2月份起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45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件,行政处罚21件,刑事处罚21件。全省正在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不含检察院正提起公诉和法院正在审理)共219件222人,涉及单位25家,涉案金额4348万元人民币。
该行动小组已查处的案件包括:韶关学院原副校长(副厅级)罗水明涉嫌收受工程承包人贿赂案;广州市花都区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正处级)肖孟涉嫌受贿案;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原经理、湛江市电视台原台长童小玲涉嫌巨额受贿案等。
曾一度引起舆论关注的广州出租车司机举报公司管理人员收取“茶水费”案在专项行动中告破。2011年,出租车司机“老王”举报出租车公司管理人员收取“茶水费”,经向广州市有关部门举报未果。随后,“老王”在媒体与广东省政协委员的陪同下到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广州警方经过摸排线索和核查,于2012年2月16日抓获某出租车公司营运部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蔡某某,目前初步查明蔡某某索贿受贿犯罪事实涉及8台车10个人,涉案金额3.8万元人民币。
另外,2月10日至3月6日,广东省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5宗,结案6宗,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这些案件分别涉及商贸经销、旅游餐饮、服装生产、日化用品、建筑材料等行业。结案的6宗案件涉及6家私营企业,受贿主体涉及10人次,案值共计283万元人民币。典型案件有:广东某建材贸易公司在销售卫浴产品过程中,账外暗中向客户行贿案;珠海某医药公司为销售药品在传统节日向某医院药剂科主任送“红包”案等。(完)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