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5.26.3
国内国际
报料电话:0571-85311890
  • 即时报
  • 新闻发布会
  • 民情在线
  • 浙江视界
  • 评论
  • 高层
  • 人事
  • 文娱
  • 论坛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微信
  • 分享到邮箱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长三角 正文
此“白”非彼“铂” 消费者应分清二金差别
2012年03月14日 09:29:20来源: 新华网 孔祥鑫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3月14日电 琳琅满目的金银首饰常常让消费者挑选起来眼花缭乱,除了炫目的外表,消费者在选购时应了解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谨防权益受到侵害。江苏扬州市消费者陈女士遭遇的关于“白”金和“铂”金困惑的经历具有典型借鉴意义。

  去年11月,江苏省扬州市消费者陈女士在某商店品牌专柜购买了一款钻戒,价值5800元,吊牌上标注“白金750钻戒”。当时营业员解释这款钻戒就是“铂金750钻戒”,并收回吊牌。陈女士事后查询发现,白金其实是含有金(Au)和少量其他金属的混合物,并不是她想要购买的铂金,营业员的解释是错误的。于是,陈女士找到营业员要求退货,遭到营业员拒绝,遂向当地消协投诉。

  专业人士解释,“白”金与“铂”金二者的金属成分完全不一样,铂金是一种稀有元素,白金其实是黄金加上铜、钯等合金后才呈现出白色,它最多含有75%的黄金,白金不能被打上“Pt”标志,只能按纯度打黄金或纯度的印记。例如:18K白金只能打上“G750”、“18K”等印记。

  扬州市消协工作人员查看了消费者出示的购物发票,发票上写有“白色18K金镶钻”的字样。消协认为营业员在销售过程中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工作人员直接与该品牌总部取得联系,要求其妥善解决此纠纷。次日,该品牌南京分部专程派人和专柜负责人来到消协,同意全额退货并向消费者致歉。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李小娟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营业员在推销过程中未真实介绍白金的性质,利用口语混淆“白”金与“铂”金的概念,在售出后主动收回吊牌,消协认为这属于误导消费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故支持消费者的退货要求。(完)

标签:铂金|白金|消费者责任编辑: 郭清源
分享到:
每日关注
  • “G20时间”中国开出的“新药方”
  • G20峰会前,加拿大总理和马云关心这几件事
  • 全球调查结果公布 歪果仁原来是这样看待G20的
  • 【独家V观】习近平到青海考察 走进察尔汗盐湖
  • 长春一应届毕业生上班一个月 到手工资仅160元
相关阅读
  • 预付式消费存弊端 消费者应提高警惕
  • 预付式消费存弊端 消费者应提高警惕
  • 人大代表建议收储蔬菜控制菜价
  • 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回升至2011年初水平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政百科】第七十期:一图读懂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政百科】第七十期:一图读懂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即时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5.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