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卡内余额过期作废”……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总能遇到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一条条霸气十足的霸王条款让消费者“痛并无奈着”。“霸王条款惯用的招式以及伪装的模样对于消费者已不再陌生,关于霸王条款的声讨也不绝于耳,“霸气”的商家为何不将消费者的权益放在眼里?消协指出,“霸气”的背后,既是企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缺乏足够的尊重,更是相关监管存在漏洞。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是非常不平等的条款
“拥有近十家大型商场的会员卡、持有各式各样的美发、美甲、电影、洗车的预付费卡、经常在互联网上进行网购、最近又跟家人一起买了房子……”出生于80年代末的南京市的徐女士戏称自己擅长各式消费。“尝试的消费方式越多让我遇到的苦恼也越多。”徐女士说,在消费过程中经常会感觉自己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是我遇到的最不平等的条款。”徐女士向记者讲述自己经历的不公正待遇。“不久前,我丢失了一家南京商场的消费积分卡,去商场进行补办。商场的工作人员称要收取50元的补卡手续费。”徐女士问其原因,商场回答:这卡片上不是清楚地写着“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所有”吗?
记者咨询了法律专家,徐女士的遇到的“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所有”被称为合同格式条款。合同格式条款由经营者单方拟定,一些商家往往制定逃避法律义务、减免自身责任,违反公平、诚信原则的不平等“条约”。这种现象就是当前社会中愈演愈烈的霸王条款。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霞说,“一些健身卡、美容卡声称终身有效,一些保健品承诺无效退款,这些看似一切为了消费者利益的条款也都属于霸王条款。‘终身有效’在出现退卡情况时将无法计算已享受服务比例和剩余退款金额,这些条款实际上规避了经营者的风险。”
“霸王条款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也是当今消费投诉的主要热点之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处长邵德冲说,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让消费者困惑,更影响了社会公众的生活品质。
霸王条款为何愈演愈烈?
徐女士在遇到霸王条款时最终选择了妥协,“因为经常要在这家商场消费,我最终还是花钱补办了积分卡。”“维权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何况钱也不是太多。”徐女士说,“有时候也觉得,卡片上确实清楚地写着‘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所有’,商场这么做是不是有道理呢?”
对此李晓霞解释说,“合理的解释当然没问题,但解释如果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即使明确写着‘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所有’也不应认同。”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小娟则表示,商家单方面不合理的解释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相关部门的监管缺失和消费者的妥协实际上是对霸王条款的纵容。
李晓霞表示,消费信息不对称是霸王条款产生的原因之一,经营者对于服务内容和产品性能的了解更专业。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合同格式条款时就会从利己的角度出发,合同订立的本身就不公平。随着商品和服务技术含量的提高,这种不公平还会加剧。
“经营者的垄断地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等因素让霸王条款得以‘霸气十足’,并愈演愈烈。”邵德冲表示,霸王条款既出现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美容美发健身等市场化程度高的领域,更普遍存在于银行、保险、邮政等处于垄断的优势地位的经营者中间。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合同格式条款采取的是“事后”监管模式,相关部门处罚力度有限很难对霸王条款产生震慑作用。
实际上,消费者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时,通常存在心里和力量的弱势,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并不强。消费者在遇到霸王条款时的退让更是助长了霸王条款的嚣张气焰。据江苏省工商管理部门的调查统计,80%的消费者在遭遇不平等格式条款后,选择了放弃。
政府监管部门应主动作为
主管部门、司法部门、消费者以及全社会要联合起来对霸王条款说“不”。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表示,整治霸王条款首先要从源头治理,主管部门应主动作为,监管到位,对于消费者的举报要及时给予支持和帮助。“希望主管部门加大查处力度,从立法上也应考虑让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价。”童天武说。
“遭遇霸王条款,消费者应该在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李晓霞表示,消费者应该多了解一些消费领域的知识,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消费,落入霸王条款的圈套。童天武建议,消费者在遭遇到霸王条款时应积极维权,可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诉、举报或者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在南京一家瑜伽馆遇到了不公正待遇的陈女士刚刚在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成功退回了在一家瑜伽馆的预付费卡的余额。“这家瑜伽馆想以所谓的行规等霸王条款为依据蒙混过关,不同意退卡。”陈女士说,“考虑到维权的成本,我开始的时候也想放弃,但想到自己没有错,主动维权既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让行业更规范。”
“遏制霸王条款蔓延的势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邵德冲表示,江苏省工商管理部门已经启动了对于霸王条款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经营者自行清理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