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2年3月16日5时许,由中国海监50、66船组成的中国海监定期巡航编队,抵达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附近海域进行巡航。中国海监自2006年7月20日起,在我国管辖海域开展定期维权巡航执法活动,有效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2008年12月8日,中国海监开展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附近海域的巡航。这是中国海监50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航行。新华社记者张建松摄
这是中国海监50船大副李一民(左)和水手朱耀滔驾船驶往钓鱼岛附近海域。新华社记者张建松摄
新华网杭州3月19日电 19日,中国海监总队领导来到浙江沈家门锚地,看望了完成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巡航任务返航的中国海监船编队。中国海监总队副总队长吴平在“中国海监50”船上表示,按照有关法律和职责的规定,中国海监必须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职责,进一步强化中国管辖海域定期维权巡航执法。
此次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的维权巡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颁布实施和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受权发布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标准名称后,开展的一次例行性定期维权巡航,体现了我国政府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的一贯立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局长、中国海监东海总队总队长张惠荣表示,在此次维权巡航行动中,中国海监队员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顶风斗浪,不畏艰险,顺利完成了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巡航任务,宣示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的一贯主张。
吴平表示,开展管辖海域定期维权巡航执法任务,是中国海监长期的、常态化、重要的工作职责,中国海监将一如既往地维护国家主权、捍卫国家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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