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的本市(北京)男子田某在吸毒后驾车驶上了高速路,由于毒品的作用,他精神恍惚,连撞9车而无知觉,直到车辆胎爆胎后才停下。昨天上午,田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回放:高速连撞9车
去年10月20日晚6时许,田某在吞食冰毒后,驾驶“本田”轿车在京沪高速公路上行驶。当车开到大羊坊收费站时,田某因精神恍惚未能及时停车,导致连撞李某等人正常驾驶的奔驰等9辆轿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田某的本田车直到前轮爆胎才停下。田某被民警当场抓获。
由于吸毒的原因,田某身体消瘦,看起来气色很差。2009年起,田某开始沾染上了毒品。据田某说,当天下午,他准备回家看孩子,因为心烦以及高血压发作头疼,就从口袋里掏出颗黄豆粒大小的冰毒,吃了下去。“毒品是朋友给的。”他说。
三小时后,田某开车上了高速路。“我后来感觉撞到东西了,但毒品的劲儿上来后,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想停车也停不下来。”田某说,他不清楚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只记得自己下车时,他让被撞车主去报警,自己在现场挥手拦车。等恢复意识时,他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交通队。田某的家属现已赔偿了受害车主的损失。
起诉:危害公共安全
检察官认为,田某在明知自己吸食毒品会失控的情况下驾车,主观上对自己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持放任态度,客观上实际造成了9车损失,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
田某的辩护律师称,田某因身体不好才吸食毒品,当天因吸食过量才导致情绪失控发生事故。田某在出事后能及时报警,还在现场提示拦截过往车辆,都显现出其没有主观恶性,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据了解,近几年,因吸毒后驾车上路引发交通事故的事件并不少见。有法律界人士呼吁,毒驾比醉驾危害更大,更将毒驾也纳入危险驾驶罪的范围。在今年的“两会”上,也有代表和委员提出了“毒驾入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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