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名学生跳楼!这次不是因为抑郁,也不是感情纠葛。16岁的高中生夏霖程只想证明自己没有偷同学的钱。
在网上“学生跳楼”几个关键词,从中学生到大学生甚至研究生,每年都有一些案例。“学生跳楼”早已成为一个刺痛现代人心灵的词语。但得知夏霖程跳楼后,人们还是以“不可思议”来评价这起突发事件。
偷了还是没偷?答案已不再重要了,在生命尊严面前,所有的争论与是非都显得那么渺小。
《法制周报》记者在邵阳采访期间,对于夏霖程跳楼前后的相关细节,分别从家属与校方获得了一些复原“碎片”,但记者更为关注的是,这件事情将给学校教育与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带来怎样的影响。
家长:儿子一直称“冤枉”
处理完善后事宜后,夏霖程父亲夏建军、母亲阮劭兰双双远赴深圳。此前,阮劭兰在深圳一家外资眼镜厂做品质主管,夏建军则在邵阳老家照顾孩子。“不能因为失了儿子,就把全家人的生活都毁掉,毕竟生活还要继续。”阮劭兰告诉记者,她不愿再多提儿子自杀一事。
3月15日,阮劭兰的姐姐阮劭娥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愿意代替夏家人接受采访,她称自己参与了侄儿善后事宜的处理,对相关细节比较了解。
今年16岁的夏霖程有着颇为复杂的求学经历。据阮劭娥介绍,1996年7月23日,夏霖程在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出生。出生满月后,夫妻二人就带着他去到深圳生活,在深圳龙岗某小学读书,2009年春天回到邵阳市面铺镇读初中,2011年进入邵阳市二中读高中。没想到,高一还没读完就出事了。阮劭娥说,现在她最难忘的是侄儿的微笑和他的眼神,“那是一个充满自信的阳光男孩”。
夏霖程的学费由母亲从深圳汇入邵阳二中的银行账户,生活费则由父亲负责。阮劭娥说,夏霖程的生活费是给足了的,零花钱只要他开口,也不会不给,“不可能因为缺钱而去干不体面的事”。
阮劭娥还给记者发来了一份名为《强烈要求邵阳市二中逼我儿夏霖程之死进行经济赔偿的要求》的文件,署名为夏建军、阮劭兰夫妇,日期是2012年2月29日。文件中如此描述了事件经过:
“2012年2月27日,星期一。第一节课还未上完(夏霖程)就被校保卫科人员传唤到校警卫室审讯……(夏霖程)便打电话给我说:‘爸爸你到学校警卫室来喽,他们冤枉我,怀疑我偷同学的钱包。’在10点41分又打电话说,要我到家里把他的钱包带来,我找到钱包后便迅速赶到校警卫室,在警卫室听到矮个子警卫人员对霖程说:你就承认喽!霖程说:‘我没拿。’警卫人员看见我来了,便对霖程说:‘我和你家长到外面谈。’到警卫室外面后(警卫人员)对我说:‘我们一起去看监控录像。’”
这一段以夏建军口吻描述的事件经过中所提“警卫人员”,实为学校保卫科工作人员。
“看完监控录像后,我提出疑问,警卫人员没做任何回答,且表情变得很难看。回警卫室后,矮警卫人员对霖程态度极为不好地说:‘今天下午你莫上课了,要你家长跟班主任请假,你们现在就走!’我儿夏霖程边走边流着眼泪,走了几十米后我轻言细语地对霖程说:‘我们一起去找姜老师。’他说:‘我太冤枉了!爸爸你和姜老师到派出所去立案,我不相信学校了。查清,我在校门口等你。’我找到了姜老师说:‘我儿要求到派出所立案。’姜老师说:‘一二百块钱不晓得派出所立不立案。’我和姜老师说还没谈完,便有一个人冲进姜老师办公室急促地说,‘你怎么不看着你崽,现在跳楼了!’我急冲冲地跑到跳楼地点,眼前一团漆黑。我儿年轻的生命在市二中的威逼下被断送,他用死来表达自己的清白。”
学校:三方都有责任
邵阳二中的相关人士,给出了这一事件的另一说法。
3月20日,邵阳市二中415班班主任姜春民在校长张光耀的办公室,向记者讲述了引发这场悲剧的起因——事发3天前发生于该班的一起失窃事件。
2月24日,一名女学生称丢了200元现金,而另一个同学则反映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丢了,“夏霖程说,他的钱包也被动过,但是没有掉钱。”姜春民告诉记者,他立即打电话给学校保卫科科长范桃生。“当时,范科长在医院看病,他说回来后查一下监控。”
范桃生对此也给出了他的说法。“我回到学校后便立即调看了当天的录像。因为当天第五节课是体育课,同学们都在外面,但有几名同学在自己的座位上。”范桃生称,当时穿红色裤子的夏霖程前后有两次起身走动的动作。“星期一(2月27日)上午8时45分左右,保卫科工作人员小刘找到姜春民老师,让夏霖程来保卫科办公室。夏霖程来到办公室后,我先是以拉家常的方式宽慰他。转入正题后,我问他,‘你知道找你来什么事吗?’他说,‘上周五班里掉了钱,我没有拿。’”
“我说,‘你考虑一下,如果是在位子上捡到了,就交给老师,不追究任何责任。’他性格比较内向,反正一句话,‘我没拿’。”范桃生回忆,“大约上午10时50分左右,夏的家长来到了我的办公室。”随后,大家一起到了监控室。“看完第一遍后,他没有说活,又要求放第二遍。看完之后,家长说,‘如果真的是他,好好教育’。”
“等他父亲一走,他便从办公楼五楼跳了下去。”一切不可挽回地发生了。
邵阳二中校长张光耀称,发生这样的事情,学校也很痛苦,但无法得到家长的理解。而在善后赔偿问题上的纠结,也让双方深陷麻烦之中。
“政府相关部门都介入了此事的调查,在责任划分方面,一致的看法是三方都有责任。”张光耀说,学校有一定的责任,“班主任只是反映情况,保卫科也只是履行程序问话,但事情还是发生了,这只能说是教育失败。”
“学生本人也有责任。他选择自杀,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张光耀表示,“家长也有责任。我们把学生交给了你,但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张光耀说,政府多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最后确定,由学校和家长各承担50%的责任。根据有关条例计算出的赔偿总金额为40多万元,学校最后支付了24.7万元。
“虽然事情最后得到了顺利解决,但所揭示出来的问题将会影响深远。”张光耀坦承,这件事情让他感受颇深:一是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迫在眉睫。生活当中的一点小事就承受不起,那走入社会后怎么去面对更为复杂的挫折?二是这件事情发生后,班主任普遍表示不敢批评学生了。现在学校停止了一切校外活动,主要是担心出安全事故。
专家:应强化学生的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
夏霖程走了,善后事宜也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画上了句号。但关于这一事件的质疑及应有的思考却不能停止。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长沙某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表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教育正面临着一系列具有时代特征的考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弱,是类似悲剧的共同特点。而学校也应充分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针对学生的这些情况适当调整教育措施,既达到教育人的目的,又避免因伤害到学生的自尊而出现极端事件。
另一位长沙市级示范性初中学校校长则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讲到了正确处理类似事件的方法。“有一次,一个房东带着派出所的民警来到学校的传达室,要求带走一名学生‘配合调查’。我当即提出,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不能从学校带人。”当时,那个房东说家里失窃了两万多元钱,怀疑是租住在她家的学生偷了,而民警也听信了房东的一面之词,就来学校带人。“不管是不是这名学生拿的,如果让同学们知道这件事,学生的自尊心肯定会受到巨大打击,很可能出现意外情况。而最后证实,那个房东丢钱是另有原因,由于学校采取了审慎的措施,当事学生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提高学生的抗挫折能力是生命教育的内容之一。“而在我国,中小学的生命教育内容还有待强化。”上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协会秘书长蒋薇美认为,中学生生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思维也处在变动不拘的阶段,亟需的是他人的认可与尊重。但同时,他们又缺乏把握自己的能力,自制力相对薄弱。学校和家长要多注意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孩子增强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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