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被告人与女子系情人关系事发前曾怀疑女友背叛自己
因接受不了已婚情人的分手要求,男子在求复和无望下,失去理智,一日清晨来到情人住处,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向情人头面部、颈部、胸背部等全身70余处,致其死亡。随后为掩盖恶行,该男子杀害与情人合租的有孕室友。4月1日上午,该名男子被控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广州中院受审。
据悉,本案被告人程某平,现年40岁,四川人,小学文化。
据程某平回忆,2010年5月,程某平认识了年方30岁的李某水。不久后,程某平开始和李某水建立了情人关系。在两人随后交往的一年多日子里,程某平声称对李某水付出太多,“金钱上我就为她花费了10多万元”,还借了5万元给她的姐姐。2010年10月,因为“手紧”,程某平还挪用公司货款4万余元,带着李某水一起逃到岳阳开起了一家服装店。不久后,在李某水的提议下,两人决定回到广州。
“我们回广州后不久,她就要和我分手”,程某平开始怀疑李某水是不是背叛了自己,程某平来到李某水的出租屋楼下,“亲眼看见她上了一个50多岁老头的商务车”。
不甘遭遇背叛,程某平随后找李某水质问,但女方只是提出分手要求,心有不甘的程某平遂产生了“若再劝她不成,索性把她杀死,大不了同归于尽”的报复念头。2011年6月23日9时,程某平来到李某水位于白云区机场路的某出租屋内,再次提出“不要分手”的请求,但依旧被李某水坚定拒绝。怒火中烧的程某平遂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连续捅刺李某水的头面部、颈部及胸背部等全身70多处,致使李某水失血性休克死亡。
随后,当程某平正在清理现场血迹时,李某水的合租室友邓某慧正巧走出卧室。程某平为避免罪行败露,拿弹簧刀朝她的头面部、颈部、胸背部等全身40余处捅去,致使邓某慧当场死亡。而邓某慧的肚子里正孕育着一个三个月大的成形孩子。
案发后,程某平连夜搭乘火车逃至重庆。2011年6月28日凌晨2时,正在酣然大睡的程某平被警方一举擒获。
前日上午,程某平被控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被押进法庭时,程某平表情平静,整个庭审过程中也没有为自己作出任何辩护。对于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名和犯罪事实,程某平均表示“无意见”。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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