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放短片)
解说:
紧邻沙湖的金港苑小区是九年前开发的,业主罗先生当初选择在此安居,就是看中了沙湖的美景,可是现在这美景已经成了泡影。
罗先生(武汉市沙湖金港苑小区居民):
当时规划图上面就是一块绿颜色的,那个绿颜色下面就表明这是一块绿地。
记者:
但现在换成商品房了,您知道这事吗?
罗先生:
他们现在楼下在施工,我们才了解到是这样一个情况。
解说:
记者从居民们提供的2010-2020年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图上看到,沙湖大桥两侧标明的地块水岸国际七号地块的确是公共绿地,可现在这两块公共绿地为什么一块是在建商品房,另一块是在建沙湖公园呢?记者找到了武汉市国土资源与规划局了解情况。
武汉市国土资源与规划局工作人员:
2004年这块全部是绿化,后来改的原因就是因为全市要推进城中村改造,三角路村如果都要坚持做绿化,这个城中村改造就没有办法实施了。
解说:
原是绿化用地,后被改为城中村改造项目,这样的更改程序是否合乎法定程序呢?根据《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法定的规划图如果确需修改的,首先应当报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核准,其次要通知沙湖主管部门水务局,最后再将此消息向公众公示20天,并征集民意。然而,令人诧异的是面对项目规划用途的变更,涉湖的主管部门武汉市水务局对此并不知情。
(电话采访)
武汉市水务局工作人员:
因为是地产集团的业主委托园林局在施工,规划方面的事情我们就不能多问了,我们毕竟只管湖里面。
解说:
那么对于需要向公众公示20天,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的规定又是否被严格执行了呢?
记者:
有没有找你们征求过意见?
罗先生:
没有。
记者:
有没有相关部门跟你们说?
罗先生:
没有。
解说:
4月1日,面对前来反映问题的市民,武汉市规划局给予回复称,“水岸国际”七号地块从绿化用地改为商业居住用地,只是在网上公布过变更消息,的确没有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部门及周边居民的意见。为此,武汉市规划局表示将补上两个公示程序,请市民参与提出意见。对于规划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相关处室将进行调查处理。
武汉市武昌区金港苑小区居民:
现在由原来的绿化用地的这种规划改成现在商品房这种建筑的规划,我觉得我们市民要有知情权,并且更加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把具体行动落到实处。
主持人:
本来应该是公共绿地,现在其中的一部分却盖上了商品房。武汉市国土资源与规划局工作人员说,“后来改的原因,就是因为全市要推进城中村改造,三角路村如果都要坚持做绿化的话,这个城中村改造就没有办法实施了。”注意,他说到“改”,这位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已经知道他们是在更改了原来的总体规划。这么大的一个方案,国家都已经批复下来的方案,他们作为一个市的规划局想改就能够改吗?是不是需要经过上级的同意,还有民众的认可呢?
接下来听一下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先生怎么说?
(电话采访)
杨保军(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如果上一版规划确定的是公共绿地,那么就可以建公园了,因为公园就属于公共绿地,可是不能用来作为商业开发,如果有人在这个地方建楼盘,基本上可以判断可能性很大是一种违法建设行为。违法建设行为,而且侵占公共绿地算比较严重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如果是(当地)规划部门给了许可证,证件齐全,就要查一下规划部门是依据什么发的这些证件,因为通常来说总体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往往都要被列为强制性条款当中需要严格保护的内容,轻易不得改变,如果要对强制性的内容进行改变的话,光是武汉市还不能确定,还应该要经得审批部门的同意,也就是说要经过几道持续。第一,要提出改变的理由;第二,要进行专家的论证;第三,还要有公众的听政,听取公众的意见;然后再报到上级审查部门。
主持人:
专家还跟我们讲,他报到上级审批部门要报到哪儿?不是报到武汉市和湖北省就完了,还要再上报,报到建设部,还有国务院,经过国务院的同意批复回来之后才能进行修改。
在关注这条新闻时也注意到一个细节,沙湖公园的建设,这个项目是武汉市园林局主管,但是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局却说,他们至今没有看到这个项目的施工规划的审批图纸,而且规划局也仅仅是颁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没有见到项目的具体设计方案是什么。彼此部门之间没有通气,但是这个项目却实实在在进行着,他们如果要建设应当走一个什么样的程序?其实这种事情在武汉发生还不只这样一例,还有很多,我们继续往下看。
(播放短片)
王师傅(武汉市武昌区余家湖村村民):
(以前)可以游泳钓鱼,那水是不一样的,看着都不一样。
记者:
现在还能游泳吗?
王师傅:
没有游了。
记者:
怕脏?
王师傅:
是的,怕对皮肤有影响。
十几年都没有在这游泳了。
解说:
在沙湖里游泳钓鱼,现在只能算是留存中王师傅脑海中的美好记忆。从上万亩到如今缩减近一半的面积,严重“瘦身”且饱受污染之痛的沙湖,引来的不仅仅是王师傅一个人的关注。2011年7月份,在网络大楚社区上,一个名为“沙湖四面楚歌”的帖子吸引了上万网友点击和数百的跟帖回复。
一边是鳞次栉比的高楼,一边是一系列建设工程的上马,沙湖大桥、地铁维修站、污水处理厂、沙湖公园改造项目等围绕沙湖周边的四大工程纷纷开工,人们担心沙湖正在被一米一米地蚕食。
武汉市武昌区梦湖水岸小区居民:
都是建筑垃圾,大石块,淤泥很少的。
记者:
反映过没有?
武汉市武昌区梦湖水岸小区居民:
反映过,打过几次电话,没人管。
解说:
垃圾围湖,开发困湖,污染伤湖,一碧万顷在一点点蜕变,而饱经沧桑的沙湖并不是个例,这个“百湖之市”的其它主城区湖泊更是难逃厄运。杨汊湖、范湖等耳熟能详的名字,如今仅仅成为带湖字的符号,曾经碧波荡漾的杨汊湖已经几乎不为人所知,只有公交站名上还能依稀显露出它曾经的魅力。
环卫工人:
哪有杨汊湖,那我找不到(不知道),哪有个湖。没有,它是叫那样个名字,要问90岁以上的人看找得到找不到,好像这里是没有湖的。
市民:
这都是藕塘、藕田,那里是湖、地、园子,我们在这里住了二十多年了。
解说:
和杨汊湖有共同命运的还有南湖。过去十年中,武昌区南湖周边房地产不断开发,伴随着滨湖房、湖景房的热卖,大片湖面消失。在这张2006年的卫星图上可以看到,当时的南湖这一角还是一品绿色水面,可到了2010年这里变成了高楼。
胡润州(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武汉分院教授):
我们现在大概只有三四十个,剩下的就这么多了,这么多的状况有的好一些、有的差一些,有的水质、周边环境情况都不是很乐观。
我们一个是做了规划,武汉市的关于湖泊的规划,湖泊的相应管理办法也已出台了,这个不是很强有力,就是让人看了以后,(感觉)不到这个湖泊动不得。
解说:
从十年前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到2005年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再到去年的《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不断出台的严厉政策彰显着城市管理者保护湖泊的决心。而不争的事实是,对于这个头顶“百湖之市”美誉的趁势,“百湖”已经名存实亡。
黄天荣(武汉市水务局湖泊水库处处长):
现在主城区按照湖泊保护条例是38个湖。
主持人:
从1986年到2006年,武汉市城市建设总面积增加了200多平方公里,与此同时,武汉市湖泊的面积也减少了200多平方公里。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湖泊的意义到底何在呢?我们来听专家怎么说。
杨保军:
第一,作用很显然,(湖泊)从生态的功效方面意义重大,我们把很多的湖面都填掉,为了多卖一点地,加上原有的植被也改变了,房子和硬质路面取代了原来自然的土地,这样使得很多城市就经不起洪水的袭击了。因此在城市发展过程当中,要保持一定的湿地、一定的蓄水面积是很必要的。所以说从生态的角度、从安全的角度、从防洪的角度,这个湖面的功效是很明显的。
第二,(湖泊)能够改善气候,城市有热导效应,越是大城市,由于人口、经济活动、汽车、建筑高度集聚,往往到夏季的时候温度很高,比一般郊区要高好几度,有一些这样的自然湖泊能够调节气温,这样能提高城市的生活环境品质。
第三,湖面以及湖滨地区都是老百姓一直以来喜欢光顾的地方,给大家提供休闲、活动、散步的空间,也能改善城市的环境。
所以如果我们不断地蚕食这些地方,最后受到伤害的还是我们自己。
主持人:
最后看一位评论员怎么评价这件事,“湖泊减少了,也就意味着土地增加了。这些土地用来建房,再加上临湖,那是一大笔收入。当武汉沾沾自喜时,一摸腰,沙湖这个“肾”快没了,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儿。武汉就像那个为买“苹果”而卖肾,最后被鉴定为残疾的高中生一样,不成熟。只是,一个人不成熟是一个人的代价;一个城市不成熟,是整个城市市民和他们子孙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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