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近5年参与查处33起特别重大事故挖出72名腐败官员
新华网北京4月9日电 记者9日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获悉,近5年来,监察部参加的33起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中,挖出了13起事故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72名国家工作人员受到查处,其中6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生产安全事故案件。其中,监察部直接参与调查处理了33起特别重大事故,已结案2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1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1人。
据介绍,在调查处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严肃查处造成事故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又把排查腐败案件线索作为事故查处的重要内容,从严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围绕投资入股、安全生产证照审批、日常监管等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排查腐败问题线索。在调查河北省某县一煤矿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中,在引起事故和瞒报问题发生的多个环节中都发现了腐败问题线索,查出了多名监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当地党委政府、安监、煤监、国土、公安、供电部门部分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放松监管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还发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2009年底前下发结案或处分通知的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责任追究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保证了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落实到位。
据了解,党的十七大以来,监察部办结的29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都做到了在事故查处报告中提出防范措施或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建议。比如,针对上海“11·15”火灾事故原因,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完善建筑节能材料防火技术标准,在体现节能要求的同时,兼顾防火标准,拓展了办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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