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方为何喜欢在病历上“做手脚”
病历造假为什么频繁发生?专家认为源于“两低一高”。第一是违法成本低。卓小勤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对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行为给予吊销执业证书,另加罚款,但整体看实际执行不力。同时,法律制度的缺陷有利于病历造假。如目前的法律规定病人只能复印客观病历资料,而主观病历不能复印。病人一方得不到完整的病历资料,也就无法判断病历造假。
二是造假难度低。在医患信息本就不对称的环境下,信息的不公开更是增大了医方造假甚至是销毁病历的空间。广西桂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青松说,患者手上的病历本只是病历的一部分,内容较简单,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详细治疗方案、具体治疗过程的记录,包括医嘱、药品处方以及注射、吃药、抢救等治疗每一个步骤的具体实施时间等,都保留在医院手中,这里面就有很大的空间。
一位有家属在医院工作的知情人士说:“现在很多医院实行的都是电子化的病历,医嘱、药品处方等都记录在电脑上,修改起来很方便”。如果医院出现重大的医疗事故而院方又存在过失,为推卸责任,值班医生、护士等科室里签过字的人可能全部被叫到场,谁签的字谁马上改,重新做出一份严格符合相关规定的病历,“一环扣一环”让人无懈可击。
另外,病历造假鉴定难度较高也是一些医生铤而走险的原因。专家认为,鉴定执行过程中遭遇多道门槛往往令鉴定无法进行。比如有些鉴定费用较高,直接导致患方无力鉴定,最终无法判断病历有无造假。
北京协和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表示,医生对病历作出修改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普通的笔误;其次是医生对患者前期进行了初步诊断,但无法确诊,后期经过一系列检查诊断后会对前期的诊断结果作出相应修改。最后一种情况是,治疗过程中医生的诊断与最后的综合诊断结果不符,这个时候,医生也会对治疗过程中的一些病历进行删改。“前期的诊断不准确在治疗过程中是比较正常的情况,但这样的修改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从正常的医德角度来说,医生恶意去篡改病人的病历可能性也不大。”他说。
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邓丽萍律师认为,从根本上来看,出现撕毁病历或病历造假的现象还与我国当前优质医疗资源紧张有密切关系。原本一个医生在做一台手术时,就应负责到底,但现在医生不够用,以致这个医生往往只用完成关键部分,就要去另一个手术台工作。这样一方面容易造成事故,如延误手术时间等,另一方面一旦有事故,责任不清,最终导致病历造假或销毁的可能性变大了,甚至出现医方集体性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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