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PK反不正当竞争
在4月18日庭审当天,奇虎媒体部人员向旁听记者发送了一封署名周鸿袆的致员工“内部信”,该信解释了360为何要发起这次诉讼。
信中称:“腾讯公司不顾工信部对‘3Q大战’早有定论,以及早在2010年11月,我公司就遵照政府要求主动收回‘扣扣保镖’软件的事实,在2011年6月向广东省高级法院就‘扣扣保镖’起诉我公司。”
2011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360一方被判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此案是腾讯对“360隐私保护器”的首次打击。
就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360诉腾讯垄断侵权案之后,腾讯公司亦在该院发起“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的案件诉讼,亦已正式受理。腾讯公司称,腾讯不仅要求停止开发、传播“360扣扣保镖”及相关软件,更要求360赔偿经济损失1.25亿元人民币,及赔礼道歉。
“腾讯公司一方面掩盖自身利用垄断地位‘二选一’的不光彩行为,另一方面为我公司的未来发展设置障碍。”周鸿袆在信中称,2010年的3Q大战是360为生存而战,在随后的一年里,360是在为发展而战。
上述表态的背景是,腾讯自2011年起,先后采取QQ加速、送宠物、送道具、送Q币等各类交叉补贴的方式,吸引用户放弃360安全产品,改用腾讯公司自己推出的安全产品。
然而,周鸿袆内部信中,并没有就腾讯起诉扣扣保镖侵权案作明确解释。而是4月15日在第十四届人大《反垄断法》高峰论坛上提到,“我们的保镖肯定有很多做的不严谨的地方。”4月18日的庭审现场,360代理律师也承认,扣扣保镖涉嫌不公平竞争——但是还没经审判认定。
就360起诉腾讯垄断侵权案,腾讯董事局主席马化腾未向媒体公开表态。
纵观自2011年6月发端的新一轮“3Q大战”,360与腾讯之间的争斗,实际上已演变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较量。
互联网商业生态堪忧
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腾讯在这次庭审中,数次质疑360所聘专家证人的身份。旁听席上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广东律师对此解读为“反垄断击中了腾讯的‘气门’,以致腾讯对这次诉讼严阵以待”。
事实上,业内舆论给腾讯的压力巨大。就在4月15日,网易向媒体发公开信,投诉腾讯公司的手机新闻客户端软件涉嫌抄袭网易新闻客户端,对此进行公开谴责,但网易并未声称就此发起诉讼。
2011年11月,UC优视公司董事长兼CEO俞永福(微博)一度在公共场合“抖出”腾讯与移动运营商签订独家排他性协议,在移动设备上安装腾讯手机浏览器。UC优视一位不愿具名的员工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公司拿到了腾讯与运营商的协议文本,是铁证。”
不过,该员工同时也透露了腾讯内部管理的问题。“排他性协议事件出现后,公司高层与腾讯高层进行过沟通,不到两天时间,问题就解决了。可以想见,腾讯高层也并不主张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拓展业务。”
由于《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构成要件的规定缺乏清晰的衡量标准,导致双方在庭审中的辩论陷入拉锯战。从概念的定义到商业行为的认定,双方各执一词,胶着较量的背后,是互联网行业“说不清,道不明”的道德与法律的边界,反映了互联网商业秩序的迷乱。
360和QQ之争
2010年11月3日晚
腾讯发布公告,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360随即推出了“WebQQ”的客户端,但腾讯随即关闭WebQQ服务,使客户端失效。
2010年11月10日下午
在工信部等三部委的积极干预下,腾讯与360已经兼容。
2011年4月26日
腾讯起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案做出判决,奇虎被判停止发行360隐私保护器,赔偿腾讯40万元。
2012年4月中旬
腾讯360之争再升级,双方闹上法庭,互相诉讼索赔过亿元,案件于2012年4月18日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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