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信息频遭泄露,现行法律却保护不足……针对这一现象,广州市法制办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招投标公告,邀请有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研究,并提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条例专家建议稿。项目研究经费为5万元,限期6个月完成。(4月12日《南方日报》)
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遭泄露的事件频频发生,给许多人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这与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上的不完善有关。通过立法形成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已成为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
虽然2009年《刑法》将泄露个人信息入罪,民法通则中也有关于个人隐私的条款。但这些内容零散、抽象,在现实中普遍缺乏可操作性,远不能满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需要。由于法律的缺位,导致当我们的私人信息突然被陌生人掌握,并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不良影响时,我们不知该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也不知该找哪个机构和部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大都是忍气吞声、不了了之。现实生活中可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环节越来越多,在个人简历、求职信、银行开户、网络注册、住院、填写各类表格的过程中,包括姓名、年龄、血型、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许多个人信息都有可能泄露。一些不法的企业和机构明知泄密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属于非法行为,但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仍然大肆泄密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却不受到法律制裁。于是,各种侵犯个人隐私、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现象和行为愈演愈烈。
立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这是一个法治社会、文明社会必然选择。目前,世界上已经有50多个国家制定了个人信息法体系,按照国外有些国家法律规定,个人信息一般“除非经过本人书面申请或预先的书面同意,任何办事机构都不得通过任何通讯手段,向任何人或任何其他机构泄露记录系统中有关个人的任何记录”。否则,法律机构将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因此,对广州的这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我们充满期待,期待地方立法的成功经验,为全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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