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丈夫吵架后欲轻生 狠心妈妈闷死女儿被判12年
2012年05月03日 08:10:04来源:
京华时报
因琐事与丈夫吵架后,性格内向的胡光宇闷死了一岁的女儿,而后割腕自杀未遂(本报3月16日报道)。记者昨天获悉,胡光宇已被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5岁的胡光宇是吉林省人,其丈夫陈某比她大一岁,俩人2009年结婚,次年生育一个女儿。案发前,一家人住在平谷,陈某开了一家小型毛衣加工厂,胡光宇打零工。
胡光宇称,她和丈夫的婚后感情不太好,丈夫总上网和别的女人聊天,吵架后还动手打过她。俩人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也经常发生争执,总是“冷战”。
陈某则作证说,胡光宇性格内向,平时很倔,遇事一根筋。他承认自己因为和异性上网聊天与胡光宇发生争吵,并打过她。案发前,因为他不让妻子把孩子带回吉林,妻子就和他们一家人作对。
去年4月27日早,胡光宇因家庭琐事再次与丈夫发生争执。法院查明,胡光宇决定杀死其一岁的女儿后自杀。她用手闷堵女儿的口鼻,致女儿机械性窒息死亡,后在割腕自杀时,被家人拦下未遂。事发后,陈某和家人没有报案,而是一名围观者觉得异常随即报警,胡光宇因此被抓。
开庭时,胡光宇当庭痛哭,称很后悔。她说自己之所以杀死女儿,是怕自己死了,孩子遭罪。陈某没有到庭向妻子索赔,并认为妻子是一时冲动,不想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光宇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此案因家庭矛盾引发,且胡光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并取得家属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标签:责任编辑: 金斌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