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交警部门7日公布,“醉驾入刑”已有一年,自2011年5月1日凌晨该市交巡警查获全市“醉驾入刑”第一人开始,该市一年来共查获酒后驾驶1451起,684人“醉驾入刑”、均为男性。
据交警分析,684名醉驾者中之所以36岁至50岁年龄段的驾驶者最多,是因为这一年龄段的男性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车的比较多,同时处于事业上升期,应酬多,喝酒概率高,酒驾及醉驾概率也相应较高。
尽管查处酒驾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受酒文化观念根深蒂固等因素影响,酒后驾驶行为具有一定顽固性和反复性,一些人仍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据宿迁一线交警介绍,他们在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中遇到最大的问题是取证问题。一线执法中遇到最多的是“弃车而逃”现象,还有一些醉驾者在检查时当场饮酒或者在抽取血样前饮酒,阻碍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以逃避处罚。
还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摩托车特别是两轮摩托车“遵章”率不高,酒后驾驶现象比较突出;其次是在农村地区,村民守法意识不强,酒驾现象比较突出。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自今年5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把“毒驾”与酒驾一并纳入路面执勤、查处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之中:将对有吸食毒品嫌疑的驾驶人一律进行吸毒检测,提取尿样化验。凡是发生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对车辆驾驶人增加吸毒检测项目,经检测有吸毒嫌疑的,立即通知禁毒部门和当地派出所处理。客货运车辆驾驶人被确认有吸毒史的,将立即责成客货运企业停止该驾驶人的运营资格;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由禁毒部门依法及时处理;对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未戒除的,交巡警部门则依法注销其驾驶证。
在受理客货运等重点车辆驾驶资格申请,以及办理驾驶证业务时,交警部门将把当事人信息与吸毒人员信息库进行比对,只要有吸毒史的,必须进行尿样检测。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立即移交禁毒部门处理,对已持有的驾驶证予以注销。经公安机关审查有吸毒史的,客货运企业一律不予聘用。发现有吸食毒品嫌疑的,客货运企业要立即停止其运营资格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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