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开设戒烟门诊
2012年05月08日 07:28:45来源:
京华时报
卫生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务人员加强控烟知识培训,提高戒烟服务能力,向患者提供必要简短戒烟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开设戒烟门诊。
通知指出,为了提高戒烟服务能力,卫生部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向患者提供必要简短戒烟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开设戒烟门诊,提供专业戒烟服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推进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热线戒烟咨询服务。推广使用4008885531全国专业戒烟热线服务或当地专业戒烟热线服务。
本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5个世界无烟日。全国有关卫生机构将开展系列相关活动,推动全面控烟。本次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烟草业干扰控烟”,口号是“生命与烟草的对抗”。卫生部要求各地要实现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包括省级自查自评与交叉督导,通过媒体进行社会监督等。卫生部将组织开展全国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第三次暗访评估,并通报暗访结果。
标签:卫生部|戒烟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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