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国知名乙肝公益人士陆军致信中国红十字总会、国家工商总局和卫生部,建议三部门联合清理违法“红十字”广告,加强对“红十字”医疗机构发布广告的监管力度。陆军称,此建议信缘起一些红十字会医院的乙肝广告。
3月初,陆军收到乙肝携带者发来的贵州省和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的网址,希望其帮忙看内容是否可靠。两家网站分别显示,贵州省红十字会医院的自体细胞免疫疗法能彻底治愈乙肝,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的“抗HBV-免疫疗法”治愈率高达95%以上。“这些明显是虚假宣传”,陆军称,卫生部《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中明确指出,目前没有有效的药物或疗法能彻底治愈乙肝。贵州省红十字会医院网站称,其是“直属于中国红十字会的国家公立公益性医院,系中国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
而在重庆市红十字会网站上,“红十字医疗机构列表”中排首位的就是“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
3月中旬,陆军向两家医院所在省的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希望能消除这些虚假信息,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应,“虚假宣传”依然挂在网站上。此后陆军想到了给中国红十字总会及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三部门写建议信。
陆军表示,红十字会作为慈善机构,其所属医院理应具备较高的医风、医德,不能在事关患者生命健康的事上以虚假信息进行欺诈,利用“红十字会”的金字招牌赚黑心钱。曾参与多起乙肝、艾滋病公益法律行动的知名公益律师、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庞琨表示,红十字会医院网站的虚假宣传已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他建议中国红十字总会、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加强合作,加大对红十字医疗机构发布广告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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