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 吕诺 贾钊) 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8日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底,中国已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1358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网络地市级以上全覆盖,县级覆盖面达到73.8%。
据邓海华介绍,2011年1月到10月间,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共调处医疗纠纷14976起,其中,调处成功12218起,调处成功率81.6%,调解满意度在95%以上。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启动了医疗责任保险工作,覆盖238个地、市、州和90个省(市)直管区县,参加医疗责任险的医疗机构数达10113家。
他说,各地要进一步推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有效化解医患纠纷;同时,要组织公立医疗机构统一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和支持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建立起完善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邓海华说,医患矛盾是转型期社会矛盾在卫生行业的集中体现,成因既有医疗服务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医疗保障、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最根本的还是要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好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同时,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医患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
卫生部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的紧急通知,提出“要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邓海华表示,这只是卫生部在贯彻落实两部门通告时的一个具体的意见建议,具体设置与否、怎么设置,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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