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0日电(记者 杜宇) 城市供水安全问题是近日社会关注的焦点,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副总师、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主任邵益生10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2011年受有关部门委托,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国家认可的专业水质检测机构对占全国城市公共供水能力80%的自来水厂出厂水进行了抽样检测。按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评价,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83%。他说:“我国城镇供水总体安全,近年来水质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国城市供水设施迅速发展,新增供水能力2882万立方米/日,截至2010年末,城市供水普及率达96.68%。
2006年有关部门重新修订颁发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于201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在原有35项水质指标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到106项,指标限值也越加严格,总体上与发达国家的水质标准接轨。
据邵益生介绍,在这样一个高标准的要求下,为了掌握城镇供水设施是否适应新标准要求,2008年、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组织对全国4457个城镇自来水厂进行了普查,按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评价,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与标准要求还有相当差距,其中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58.2%。
由于水源污染导致的自来水厂取用的原水水质下降、原有供水设施工艺落后和投入不足等因素,当时城镇自来水厂出厂水质与新标准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城市要明显好于县城和建制镇。
针对城镇供水设施落后情况,为指导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和水质达标改造,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国家水专项有关专家编制并发布了《城镇供水设施改造技术指南》,各地针对自来水达标问题,采取升级改造水厂和管网、强化运行管理、更换水源等措施,积极应对新标准的全面实施。“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由2009年58.2%提高到2011年83%,说明在新标准的引领下,我国城镇供水水质正在逐步提高。”邵益生说。
由于改善水源水质和完善供水设施是解决自来水水质稳定达标的主要途径,而水源水质的改善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而且也可能因污染出现暂时性、局部性的恶化。因此,我国城镇供水安全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为加快城镇自来水水质达到新标准要求,有关部门制定了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专项规划,升级改造自来水厂工艺和更新老旧管网,提高供水设施水平;加强水质检测监测,严格要求供水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源污染的水质净化能力。
邵益生表示,确保城镇供水安全,还需采取加大投资力度、推动科技进步、强化运行监管等一系列综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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