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出售小区755名业主个人信息受审
2012年05月16日 07:59:36来源:
京华时报
身为物业公司员工的张某和赵某,“监守自盗”将小区755名业主的个人信息,以1500元的价格出售给房产中介公司员工(本报曾报道此案)。昨天上午,张某和赵某在朝阳法院受审,分别涉嫌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现年26岁的张某和29岁的赵某,案发前均是北京燕京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的员工。
检方指控,去年3月至4月间,张某利用工作机会获取755名业主个人信息,后交由赵某以1500元的价格出售给房产中介的业务经理孙某(已判刑)。
赵某称,孙某带客户看房时,他负责接待,随后双方互留了电话。不久,孙某和赵某联系,问他是否有业主信息,想以此寻找房源。赵某答应后,孙某允诺可以给好处。
因前台电脑系统中存有小区业主的信息,赵某称,他想到在前台工作的张某曾说如果有中介想要业主资料就找他,他找到张某后,张某用U盘拷下了业主的信息,后出售给了孙某。
据悉,泄露的业主信息十分详细,包括姓名、电话、房间号、身份证号码甚至车牌号、车型等。去年年底,有业主因不堪忍受中介、租房电话等滋扰报警,警方因此介入。
标签:个人信息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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