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月10日二审开庭审理无锡原国土局副局长茅亚荪受贿案,因拒绝到场的市外媒体旁听随即引发社会关注,而著名刑辩律师陈有西对该案的无罪辩护则引起更多媒体对这一案件的关注。18日记者从无锡中院获悉,该案二审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目前正在对控辩双方的陈述作进一步研究,对此案进行宣判的时间目前尚未确定。
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陈有西18日对媒体表示,将继续为茅亚荪作无罪辩护。陈有西称,本案阻力来自于办案机关先入为主,听信因逼供形成的中间人强民杰虚假口供,使茅亚荪蒙冤。因此,他认为法院的压力也可想而知,未当庭宣判也合常理。
根据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2011年7月12日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茅亚荪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牟取利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零6个月。案卷中,法院认定行贿人华仁建设集团总经理谢国栋、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公司负责人吴继昌先后在2004年至2008年里共8次通过中间人强民杰转送茅亚荪贿款共计330万元,但茅曾在此后的多次庭审中推翻所有指控,为自己作无罪辩护。
陈有西表示,茅亚荪一审过程中,曾当庭指证检察院对她八天八夜折磨逼供和指供诱供,这样的违法口供,法庭回避了当庭同意播放录像的裁定,由法庭自由定案。而本案二审只当庭播放了2010年4月24日、25日对被告的审讯录像,对辩护律师要求播放的4月15日到23日八天的录像未有涉及。“此外,二审中,法庭没有传到一个证人当庭作证,这样的审判,会导致错案的进一步铸成”。
对于陈有西的观点,无锡中院方面今天表态,陈有西作为茅亚荪案的二审辩护人,其主要出发点是为茅作无罪辩护,那么其陈列的所有证据与辩词亦是以此为出发点。至于陈有西在庭上提出的质疑,则由检方给予答复,中院方面只是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庭审现场,对控辩双方陈述的证据加以综合研究,从法律角度全面解读该案。
据了解,去年茅亚荪案一审判决后,国内知名刑法专家樊崇义、陈兴良等五位法学专家在研究茅亚荪案情后一致公开认为:该案定罪依据只凭与被告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口供,没有客观证据,违反“轻口供重证据”原则。而茅的家属一年以来频频打出“错案冤案”四处奔走。
“所谓茅亚荪受贿案,完全是一个假案。”陈有西强调,茅亚荪的口供完全是在非法时间、非法地点、非法方法下获取的假口供,事实根本不存在。源头已经污染,河水不可能清澈。因此,请求法庭撤销原审错判,依法改判茅亚荪无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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