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年胜形象大变。
昨天庭审现场,郑年胜非常落魄。
郑年胜涉嫌挪用一亿受贿2510万一案昨日开庭
曾向办案机关承认:当你无法控制你的欲望,妄想从潘多拉盒子里寻找不属于你的东西时,你已经无法回头了。挪用公款一个亿,受贿2510万,这是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郑年胜被指控的数字,这是一个普通人一生都不敢想象的数字。
一个副处级干部,却制造出了佛山名镇改造中的惊天大案,这是因为他手中拥有着至高无比的权力的时候,无法控制住自己对财产的贪欲。他甚至还花费200万元,给自己在四川成都的情妇唐×淑,供她买房、买车和买翡翠等首饰。
昨日上午,郑年胜的案件在佛山开庭审理,苍老瘦削的郑年胜走入法庭时,大家几乎没能相信,眼前的这个人就是他。案件至昨日下午6时许结束,并未当庭宣判。
郑年胜庭审如是说
“我这个人并不是贪婪的人。我曾和大学同学约定,出去闯荡世界。
我把我父亲害死了,我父亲的死跟我在陈村工作时的收地有关,我的兄弟姐妹都责怪我、恨我,他们到现在都不肯原谅我。
我没去过香港澳门,没有去过一次娱乐场所,祖庙让我去哪我就去哪,祖庙的项目我的前任全都不敢签约。”
庭审现场
这真是郑年胜吗?
黑了瘦了憔悴了
这真是郑年胜吗?昨日上午10时,佛山中院对原佛山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郑年胜涉嫌挪用公款、贪污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由于实行异地羁押,佛山中院将庭审设置在高明法院一审判庭内进行。郑年胜出来的形象几乎让人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往日身型白胖的郑年胜,如今变得又黑又瘦,金丝眼镜变成了黑框眼镜,西装革履换成破旧的黄色囚服。他理了平头,留着胡子,深锁眉头,手戴手铐,显得非常落魄。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郑年胜慢慢步入了法庭。他进入法庭后,还不忘往旁听席上张望,想要找寻亲友们熟悉的身影。
当庭翻供否认指控罪名
庭审现场,在听取公诉人对他进行起诉发言时,他显得异常认真,挺直了腰杆,望着公诉人,不断眨着眼睛,频率很快。在进行答辩时,他总是不自觉地扶一扶眼前的黑框眼镜,双手挪到腹部位置,边讲话边做手势,就像平常开会时所做的动作。
关键词一:否认控罪
郑年胜从一开始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一个亿是海洋公司的款项,不是公款,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1200万元是郑×茂拿来投资的,他拿这笔钱出来并不是要送给我。”“900万元是公对公的借款,是星×公司借给沿海公司的。”“160万元中有60万元是刘×兵叫我买瓷器的,有100万元是给周某到北京市办一个画展,我只是帮人筹这钱。”对于佛山市检察院指控的一宗挪用公款罪的事实,以及三宗受贿罪的事实,郑年胜都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否认了。
“你此前在侦查机关的供述说的是否都是真话?”面对郑年胜的当庭翻供,检察官这样质问。郑年胜称,自己刚开始在纪委接受调查的时候,办案人员一直在对他称“态度很重要”,口供中很多细节他都不知道就签了名。
“我之前所交代的情况,很多都跟事实有出入。”说着说着,他竟然呜呜地哭了起来。
昨天在庭上,郑年胜拼了命地为自己辩护,以至有时法官和检察官问一句话,他就能引申出众多与案子并不相关的细节,有时检察官说“好了”,他还一直在喋喋不休。最后主审法官也忍不住对他进行了制止:“被告人,你说话的时候要针对事,要有条理,知道吗?”郑年胜连忙说“好好好”、“对不起”……
关键词二:社会人员
——把用于动迁的三亿的其中一亿放到某企业是谁先提议的?
——刘×兵。
——那你为什么同意呢?
——他偏向直接找“社会人员”来进行动迁,我不同意。
在郑年胜与检察官的对话中,郑年胜提到了“社会人员”。检察官询问:“那后来为什么同意了?”郑年胜表示:“只要不在我们管委会的账户出的钱,我们的管委会没有支付钱给那些社会人员就行了。”
郑年胜将绝大多数事情推到了刘×兵身上。“同意让一亿资金划到社会上去,脱离古镇公司的管理范围之内,是你一个人的决定还是管委会的全体决定?”“是刘×兵提出之后我让他找管委会的其他人的,整件事都是刘×兵在接洽。”
关键词三:“我并不贪”
在最后陈述中,郑年胜再次向法庭讲述案情背景,解释自己为什么当庭翻供,希望法庭予以采纳。
主审法官则一再提示他言简意赅地表达问题,并可在庭审后书面提交必要的案外事实和背景情况。他说,当年没人接受“古镇”项目,而自己在任古镇管委会主任的数月间,该项目已没有运作资金,自己在筹备岭南天地南门楼项目中也是一心一意工作。“要我去哪,我就去哪,澳门也没去过。”
最后,郑年胜顿挫着说道:“其实我并不贪。”主审法官宣布庭审结束,中断了郑年胜的陈词。郑年胜随即补充着向法庭和主审法官致谢,被法警带出法庭。截至昨日下午6时许,长达6个多小时的郑年胜贪腐案审理告一段落。
“落水”三部曲
1
找来老同学开发佛山古镇项目
世界上有一种不可抑制的东西叫“欲望”,当你尝试着打开“潘多拉盒子”时,一切已无法回头。
2010年1月,郑年胜开始来到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工作。同年7月,佛山名镇项目开始提上了议事日程。“当时因为拆迁,有很多拆迁户需要安置房,后来我就找到了沿海集团公司进行投资。”郑年胜在此前的供述中称,他跟沿海公司佛山分公司总经理刘×兵以及沿海公司的老总姜某三个人都是在新加坡读研究生时的同学,相互间都比较熟。后来,姜某过来佛山调研,郑年胜便顺势将佛山名镇的项目介绍给了姜某。
最后,沿海集团决定和古镇公司进行古镇项目的开发,并于2011年1月至3月分别与古镇公司签订了《佛山名镇投资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佛山名镇三旧改造及安置房建设合作协议书》,以及《佛山名镇安置房共建安置协议书》。在第三份协议书中,约定由沿海集团先拿出三亿来投资,由佛山名镇管委会共管。当时这三亿元约定是用于佛山名镇项目动迁及安置工作。
2
恐吓老同学让一亿元解除公管
据郑年胜在办案机关时的口供称,2011年五一放假期间,他吃饭时向刘×兵提出,他名镇管委会公管的三亿资金放在公管账户里,利息很低,不如拿出来作其它的投资,等需要用的时候再拿回来。郑年胜还希望刘×兵去劝姜某同意将其中一亿元提前解除公管,交由他去使用。
为了让姜某退让,郑年胜还教刘×兵从两个方面去劝姜某。他让刘×兵谎称这三亿资金有可能被禅城区政府用于佛山古镇的修缮上,这样三亿资金就无法用于协议原本规定的项目,此外如果姜某同意提前解除公管,郑年胜就保证剩下的两亿能划回来。不然的话,三亿元都有可能打水漂。为了让刘×兵全力帮他办事,郑年胜还承诺如果刘×兵能劝服姜某,他就会将其中的两千万划给刘×兵使用。
此时的郑年胜很清楚,他作为名镇管委会主任,对这三亿元的划拨具有审批权,只要姜某同意,他利用自己的职权将这一亿元挪用出来是没有问题的。过了两个月,姜某果然被郑年胜的话吓住了,同意了郑年胜的要求。姜某同时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这一亿元要用于名镇项目的拆迁安置,第二,禅城区政府要出一份保证函,保证这一亿资金的安全,第三,这一亿资金的用途要按月向他汇报。
3
辞退“不听话”的古镇公司总经理
既然姜某同意了,那这一亿巨款要划向哪里呢?郑年胜心里其实早有打算。他早就想把钱打进某企业的账户。此后,郑年胜就要刘×兵按照姜某的要求草拟了一份承诺函和通知。
时任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主任的陈树锋,在2011年5月9日早上接到了刘×兵打来的电话,要从共管账户中划一个亿到某企业,要他在承诺函和通知上签字。
“当时我很吃惊。”陈树锋向侦查机关这样描述他当时的心情。虽然在管委会里,规划建设由陈树锋审批,招商引资由郑年胜审批,但这一直没成为一个机制,而且郑年胜又是他的顶头上司,陈树锋只好签下了字。郑年胜后来也在承诺函和相关文件上签名。
但郑年胜的计划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邱某是当时的佛山古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在大项目的财政使用中,在管委会领导审批的同时,也需要他签名。5月10日,刘×兵来找邱某签名,但遭到了邱某的拒绝。随后,郑年胜又打电话给邱某,“某企业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怎么跟他们合作?”邱某直接拒绝了郑年胜。
直到5月13日,郑年胜强行将一亿划走,并于同月19日将邱某辞退。对于辞退邱某的原因,郑年胜昨日称因为邱某老开豪车出入影响不好,并且称他们挪走一亿是为了帮姜某还赌债,郑年胜觉得他这话是“说大了”。
据检察机关指控,这一个亿中,有6000万元供企业进行营利活动,由该企业支付郑八个月共计300万元的利息;3000万元由刘×兵个人使用;1000万元预留给刘×兵使用。
法庭大揭秘
沉迷收藏开玉器公司请求法院发还藏品
“他们发现郑年胜特别喜欢陶瓷,陶瓷造诣很高,但他也利用权力,借追求艺术之名捞了很多钱。”这是去年年底,一名政府权威人士在会议中提到郑年胜案子的时候说的。昨天在庭审中,记者发现,原来郑年胜还经营着自己的一家翡翠珠宝有限公司。
检察官称,2011年3月至5月,郑年胜先后三次向叶×斌索要共计900万元好处费,其中一笔300万汇入了佛山×珠宝有限公司。检察官一直在追问这家公司的实际控股人是谁,公司是谁开的,郑年胜刚开始说是陈某等人,直至检察官追问“是不是你开的”,郑年胜沉默了一下才答:“对。”
郑年胜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翡翠和陶瓷迷,在南庄羁押期间,他写了20多页的翡翠鉴定与价值鉴赏的提纲,在被抓之前,他的办公室里还摆有景德镇陶艺大师赠送的一些作品,他自己也拍摄了大师工作状态的片子,长达几十小时。
质证阶段中,郑年胜特别提出,希望法庭能将其所拥有的翡翠标本、陶瓷藏品以及自己的书稿等和与本案有关的没收财产相区别,恳请法庭能够退还。
在成都养了情妇花200万给她买车买房
公诉人在证言阶段曾提到,郑年胜将一部分所得赃款共约200万元,给了自己在四川成都的情妇唐×淑,供她买房、买车和买翡翠等首饰。
根据证言,郑年胜向郑×茂(音)索要了1200万元好处费,其中约有200万元,用于给他的情妇唐×淑在成都购买房子,其中70万元买了车,剩余用于其他开销。“到现在为止,我一共收取了差不多400万元的利息,一部分用来买了翡翠还有其他开销。约200万元给了唐×淑,用于在成都买房和其他日常用途。”郑年胜在接受纪委和检察机关调查时坦白。
而唐×淑的母亲袁丽(音)也在证言中承认,“2008年,我女儿介绍郑年胜给我认识,后来我听我女儿说,郑年胜划了200万元到她账户上,给她用于买房买车。”她说:“我还用剩下的钱在银行买了理财产品。”
起诉书
挪用公款1亿元受贿2510万元
郑年胜案发前曾担任佛山市禅城区委常委、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佛山名镇功能区管委会(下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
佛山市检察院认为郑年胜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1亿元,进行营利性活动,情节严重;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510万元,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具体事实如下:
挪用公款罪:
2011年5月,时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兼名镇管委会主任的被告人郑年胜与沿海公司佛山分公司总经理刘×兵(另案处理)合谋,决定将沿海公司与管委会下辖的佛山古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管账户中专项用于征地、动迁、安置等工作的1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挪作他用,谋取非法利益。2011年5月13日,被告人郑年胜利用其管委会主任的职权,帮助刘×兵将上述1亿元资金划入某企业的账户上。其中,6000万供该企业进行营利活动,由该企业支付郑八个月共计300万的利息;3000万由刘×兵个人使用;1000万预留给刘×兵使用。
受贿罪:
1、2005年,时任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镇长的被告人郑年胜,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使郑×茂顺利得到陈村镇庄头村800余亩集体用地的使用权,同时,郑年胜还积极为郑×茂招商引资。为此,2005年12月,被告人郑年胜向郑×茂(德)索要1200万元好处费,郑×茂按照郑年胜的要求将钱汇入某企业的账户。
2、2011年2月,时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被告人郑年胜,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向广东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斌许诺,可帮助其将季华路旁的“顺德公”地块连片开发,并且提高该地块的容积率。为此,2011年3月至5月,郑年胜先后三次向叶×斌索要共计900万元好处费,叶×斌按郑年胜的要求先后将钱汇入佛山×珠宝有限公司、曹×花及陈×云的账户。
3、2011年6月,时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被告人郑年胜,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因其上述挪用公款的行为,使刘×兵获得3000万资金的使用权,刘×兵许诺支付郑410万好处费,并按照郑年胜的要求先后将160万汇入钟×琛、景德镇×大酒店及×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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