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郴州市相关部门获悉,5月22日,郴州市作风整顿活动办公室发出通报,就郴州市森林公安局苏仙分局政委胡晓陆借警车给朋友练车,并弄虚作假找人顶替接受处理的问题进行全市通报,对胡晓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政委职务。
今年2月底,胡晓陆的朋友李某因两次未能通过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三考试,便致电胡晓陆请其帮忙托关系,胡晓陆予以答应。3月10日(星期六)上午,胡晓陆从本单位借来车号为湘L0562的警用捷达轿车,与李某一起到某驾校练车约半小时。3月11日,市长热线接到举报后将该情况交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督办。
经核查,该车系市森林公安局苏仙分局警用车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通过公安内网发出警车核查通报,并责成市公安局苏仙分局迅速核查上报情况。市公安局苏仙分局接到核查通报后,立即安排副处级调研员朱庆龙核查。但朱并未实地核查,而是致电市森林公安局苏仙分局政委胡晓陆,要求其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为逃避上级部门的调查和处理,胡晓陆找到下属工作人员李某,请其帮忙冒名顶替,承诺此事不会对李某个人造成任何影响。征得李某同意后,胡晓陆擅自以单位名义上报有关李某公车私用的虚假材料到市公安局苏仙分局。朱庆龙接到回复后,也未按要求核查,而是以胡晓陆上报的材料为基础,形成核查汇报材料上报到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此后,郴州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办公室投诉受理组也接到群众来电反映湘L0562警车在驾校练车,涉嫌公车私用。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办公室将投诉交市公安局作风大整顿活动办公室办理。市公安局作风大整顿活动办公室按程序转至市森林公安局办理,市森林公安局安排副主任科员刘礼贤负责核查。刘礼贤未按要求进行调查核实,而是在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和市公安局苏仙分局两份关于湘L0562警车违规使用情况的材料基础上进行综合形成调查报告,于3月26日上报市公安局作风大整顿活动办公室。
4月25日,郴州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办公室通过当地媒体对李某违规使用警车到驾校练车一事公开曝光,李某及家人看后非常气愤,致电胡晓陆讨说法。胡晓陆遂向分局局长邓九斤汇报事实真相,并于当晚到李某家做工作,因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而未果。随即,该情况被反映到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办公室。
得知情况后,郴州市作风整顿办立即责成市公安局重新彻查,还原了事情真相,对真正违规违纪的胡晓陆作出了以上处罚决定并通报全市。同时,郴州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刘礼贤及苏仙公安分局朱庆龙二人对投诉案件调查工作失职,导致整个事件失察,也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对李某则进行批评教育。
违规事项:借警车给朋友练车,并弄虚作假找人顶替接受处理
处理情况:全市通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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