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认“干亲”了吗?近期判处的一些腐败案例,常可发现一个奇怪现象:很多人走上贪腐之路,背后往往有着“干儿子”、“干亲家”、“干女儿”的身影。在认“干亲”的习俗掩盖下,一些人别有用心地进行感情投资,与受贿人“合伙经商”、“共分利益”,心照不宣地进行权钱交易。
认干亲,本是带有温情、很纯粹的一种民俗,现如今却似乎越来越变味了,比如一提起“干爹”,不少人就会暧昧一笑,视其为带有情色消费的贬义词,有人笑称,“在亲爹面前,你是女儿;在干爹面前,你是女人。”应该厘清的是,无论富商认干女儿还是妙龄女认富豪为干爹,只要两者没有损害公共利益,人们不必过于讥诮。而如果贪官热衷于认“干亲”,则不容小觑。
贪官认“干亲”,葫芦里卖啥药?在公众视野里,有的贪官落马前就与干女儿保持暧昧关联,比如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因严重违纪落马前,被指包养情妇,有多位“干女儿”,且在当地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成都市交通局原局长石全志,与“干女儿”打得火热,曾挪用公款100万元帮她经营按摩公司;安徽省宣城市原常务副市长赵增军曾一再宣称“我和樊某是义父义女关系”,实际上和樊某是包养关系。重庆市北碚区原副区长赵文锐居然给儿子找了一个房地产老板做干爹,这是为何?就是企图掩盖其赤裸裸权钱交易的实质。
贪官认“干亲”的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简言之,“干亲”只是工具,认“干亲”只是手段,这种手段是为私欲服务。
有网友建议以后官员在填报亲属关系时,把“干亲”也要如实填报。别把这一建议当作笑谈。当前,中央对官员家属已经有了明确的制度约束,《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加强对“裸官”及其子女的监管。
当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防范官员贪腐,靠的是制度监督。严格监督权力,确保权力运作透明化,官员想贪腐也贪腐不成,想为“干亲”牟取利益也要大费周折,若如此,也就无需担忧官员认“干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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