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首页 浙江在线首页
  • 网上挂号
  • 住在杭州网
国内国际
报料电话:0571-85311890
  • 即时报
  • 新闻发布会
  • 民情在线
  • 浙江视界
  • 评论
  • 高层
  • 人事
  • 文娱
  • 论坛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微信
  • 分享到邮箱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社会扫描 正文
广西南宁“南湖碎尸案”案犯一审被判死刑
2012年05月29日 15:59:44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5月29日电(记者 刘晓莉)5月28日,曾一度震惊广西南宁市的“南湖碎尸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案犯林俊一审被判死刑。

  林俊1987年出生于广西北海市,中专毕业。案发前,林俊是南宁一家药店的医药代表。他与死者周某既是校友又是同事。

  法院审理查明,林俊因怀疑周某(女,24岁)在同事、朋友中说其坏话而怀恨在心。2011年10月3日晚11时许,林俊来到南宁市青秀区长堽村西路五巷的出租房处,在出租房内与周某发生争执推搡,林俊用双手猛扼周某颈部,并将周某头部撞击地板,致周死亡。随后,林俊用菜刀对周某的尸体进行肢解,然后乘坐出租车到达南湖公园,分别将尸块抛弃在南湖公园绿化带及南湖水面。经检验,被害人周某系被扼颈窒息及机械性暴力致严重颅脑损伤联合致死,属于他杀。

  林俊为了不让人起疑心,在2011年10月3日晚杀害周某后,于10月4日凌晨1时39分利用周某的手机,发给周某亲戚信息:表哥,明天一早我就和我男人去外省了,我辞掉了工作,你和我家人讲一声,我不敢和他们说。我不用这个号码的,过年之前我会回家。

  法院一审判决,林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受害方人民币20921元。

标签:南湖碎尸案|死刑责任编辑: 钱芳
分享到:
每日关注
  • “G20时间”中国开出的“新药方”
  • G20峰会前,加拿大总理和马云关心这几件事
  • 全球调查结果公布 歪果仁原来是这样看待G20的
  • 【独家V观】习近平到青海考察 走进察尔汗盐湖
  • 长春一应届毕业生上班一个月 到手工资仅160元
相关阅读
  • 男子报复杀死沾化县公安局副局长一审获死刑
  • 美枪杀中国留学生嫌犯面临死刑
  • 武汉银行爆炸案一审宣判 主犯王海剑被判死刑
  • 北京前门行凶者被执行死刑 曾酒后致2死14伤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政百科】第七十期:一图读懂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政百科】第七十期:一图读懂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即时报
  •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