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优先用血管理办法拟本月出台。今后,无论在全国哪个省份献过血的市民,在本市(北京)就医都可优先用血。昨天,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除了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的政策外,年底前本市将实现用血费用实时报销。
昨日,刘江透露,本市正在修订“无偿献血优先用血管理办法”,该办法预计将在本月底之前由市卫生局发布。核心内容是血液在短缺情况下,保证急诊急救和孕产妇用血。其次,择期手术病人中,无偿献血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有优先用血权,并且本市要把优先用血权放大到全国各地。也就是说不限于在本市献过血的人,在北京之外的其他省份献血者也享有同样权利。北京世纪坛医院普外科主任张能维介绍,目前的手术顺序是,急诊急救手术、危重患者手术、非危重手术依次满足用血需求,在血液供应有限的情况下,非紧急手术会采取延期方式,一旦有了血液供应,病情轻重同等的患者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用血。
刘江解释,无偿献血者将优先用血政策将促进无偿献血,鼓励市民献血,也让那些无偿献血者避免面临在本人或直系亲属需要用血时,被告知没有血或需要互助献血这样的状况。
□追访
“献血者优先用不太合理”
北京世纪坛医院普外科主任张能维坦言,在非急救情况下,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提高献血量,以及缓解血荒有所帮助,但不太合理。
“用血是每个人的权利,献血是义务,不能因为不履行义务而剥夺其权利,不献血有很多原因,比如没时间、身体情况不达标等等,因此从医疗观点来说,此举不是很妥当,但在目前血液库存紧张的情况下,可能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张能维说,即使对择期手术来说,仅凭有无献过血这个标准来定手术顺序也不太“公平”。
张能维建议,相比一味控制医院用血来说,用政策调节的方法加大无偿献血宣传、鼓励人们踊跃献血重要得多,如可以针对不同人群、不同职业的劳动强度等,由单位进行经济、物质或者休假等方式的补助。
□其他便民举措
新版申请单防“血头”
北京正在严格规范临床互助献血流程,这一做法将有效打击血头,同时,避免发生“被强迫”式的互助献血。
刘江介绍,目前本市已重新编印了互助献血申请单并已下发到医院。新版申请单比过去严谨得多。比如过去有些医院把互助献血单就放在窗口,任人自取。
现在市血液中心要求申请单由医院填写完整的捐血者和受捐者信息,盖好公章再拿到血液中心,并且此过程中不得涂改,这就避免了给“血头”留下可乘之机。新版申请单还增加了病人和医师及献血者三方都需要知道的告知性信息。
年底前血费医院直报
本市年底前将有望实现无偿献血者用血在医院直接实时报销。此前,无偿献血者在京如需临床用血,得先支付用血费用,再前往血液管理部门报销。昨日,刘江透露,今年年内将对这一程序进行调整,持有北京献血证的无偿献血者,在京临床用血在医疗单位即可实现实时报销。医院直报试点最快将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开始,试点医院为三至四家三级医院。
通过微博招募献血者
此前微博上有急诊患者求助AB型血的事情,刘江则表示,不清楚具体发生在哪家医院,但急诊血液“断顿儿”的情况在本市不会出现。因为目前急诊用血所占比重不足30%,库存就算再紧张也没有低于80%的供给量,因此急诊用血肯定会得到保证。
另外,他也强调,输血的多少与临床医师的技术水平直接相关。以协和医院为例,手术量增加了但用血量反而下降。因此他提出,解决临床供血紧张问题,不仅要从采供血机构抓起,临床合理用血也极为重要。目前本市的献血率已经达到了2%,居全国之首,全国平均水平仅为0.9%。
另据了解,今年市血液中心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了一家咨询公司,专门负责血液中心网站、微博宣传。其目标是三个月内,血液中心官方微博真实活跃的粉丝量要从现在的6000达到10万。现在,市血液中心网站实名制注册会员是8000人,非实名制近2万人。未来目标是实名制注册会员要达到15000人,非实名制要达到4万人。这些会员将成为未来血液中心发展固定献血者和应急献血者的群众基础。
□背景
血荒年年有去年更严重
近年来,献血者用血报销不便、献血有害健康误解、免费用血政策各地不一等问题使得全国血库供不应求,而去年被媒体曝光的“郭美美”事件等多起影响公益组织公信力的事件又使这一现状雪上加霜,去年全年全国的献血者人数及采血量都出现了明显的下降。去年本市无偿献血量多年走高后首次下降,献血量同比减少6.3万单位,下降近一成。
随即,包括北京在内的各个省区都采取了相关举措,如先预约后献血、动员大型企业集中献血、延长采血点服务时间等等,多种举措下,直到今年春天,高校开学后,血库才恢复“元气”,但马上即将迎来另一个挑战——夏季献血低谷。
目前,本市包括市血液中心、通州血站、密云和延庆在内的4家采供血机构血液库存量达到6500单位(1单位等于200毫升)。如果加上各医院血库库存,总计可达到11000单位。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前三个月全市血液采集增长了4%。5月份有所下降,前五个月总体水平与去年持平。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