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0日电 中国证监会20日发布了一系列松绑基金业监管的规定和征求意见稿,旨在放松管制,吸引更多资金入市,深化基金行业市场化改革,推动“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
降低门槛便利民间资本进入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证监会将适当降低基金公司准入门槛和业务管制,调动公司股东、基金从业人员的积极性,着力优化股权政策、完善公司治理、增强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推动基金行业市场化,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此次修订草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取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审核,便利民间资本进入基金行业,健全资本约束、推进股权多元化。
同时,取消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和关联持股限制,鼓励主要股东为基金公司提供持续有力的支持,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完善公司治理,避免同业竞争。延长主要股东持股锁定期,将主要股东的持股锁定期由1年延长为3年,引导股东形成长期投资的理念。允许基金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将部分业务进行服务外包。
此次修订还拓宽了境外股东的范围,将境外股东应当具备的资产管理经验从主要管理公募基金的经验拓宽到具有管理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方面的经验,以更好地顺应未来我国基金公司专业化投资的需要,同时明确了外资权益的认定标准,继续推动基金行业对外开放。
推动“核准制”转向“注册制”
证监会另一则修改是《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办法的修改是为推出发起式基金做法律上的准备,从而引入基金管理的内在约束机制,促进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基金公司及管理层与基金持有人利益保持一致,更好体现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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