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时大开优惠条件 引资完成后拒绝兑现
河南部分县市招商承诺沦为“一纸空文”
企业主称:“不能政府的决策失误了,总让我们来‘买单’”
为鼓励招商引资而作出各种承诺,在引资完成后却拒绝兑现,这些现象近日在河南部分县市不断发生。今天,一位企业主称:“不能政府的决策失误了,总让我们来‘买单’。”
因入驻后3年内用地价格多变,首批入驻河南省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的郑州翠龙矿业有限公司、三门峡天织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其发展已陷入了“继续投资亏本,不投入就破产”的窘境。
“我们当初是响应政府的号召来的,受到了该县的热情关怀,招商时该县承诺企业用地价格是6.5万元每亩,现已升至14万元每亩。”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让他们很失望。
据介绍,2009年,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得到了当地主管工业副县长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的口头承诺,在建厂前,使用土地每亩6.5万元,最高不会超过7万元。
“我们先后缴纳了县财政土地出让金、失地农民保障金、农村征地价款及土地附属物的赔偿费、测绘费等多项费用,并在2010年10月得到省政府企业建设用地批准。”郑州翠龙矿业负责人马东海说,此后,用地价格却在一年多时间里调高两次,最终涨到每亩14万元。
卢氏县发生的事在河南不是孤例。在中牟县,一些客商被当地招商引资项目吸引,签了合同,支付了费用,但当地政府却在长达7年时间里迟迟不履行义务。
对此,郑州市中小企业创业园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中牟县规划建设郑州中小企业创业园,划了土地,也招了客商,但郑州市后来要建国际物流园区,不得不让步。目前已有解决方案,中牟县政府计划建汽车产业园,另划一片土地给这些投资商。
“我们只希望政府兑现当初承诺,不能政府的决策失误了,总让我们来‘买单’。”来自广东的投资商周旭生说,依照新方案,几乎每家企业所得的土地面积都比合同约定的少了一半,这与前来投资的期望相比,差距太大了。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在大力提倡招商引资的背景下,河南一些基层县区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却往往“虎头蛇尾”:一些优惠政策因为违背国家和省里的政策法规而被禁止执行,一些因上级政策调整而难以执行,有的优惠承诺因地方主要领导变动而搁置,导致由行政允诺行为引发的争议逐渐增多,给投资者及当地经济建设带来不利影响。
“说到底,还是政绩冲动。”河南省商业研究所名誉所长冯宛平认为,政府是否诚信决定着政府职能作用发挥的好坏,因为政绩冲动而盲目招商是一种竭泽而渔的短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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