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对审计署201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检查结果。结果显示,2011年,署本级“行政复议预备费”、“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管理专项经费”等10个项目预算,由于未发生引发行政复议的审计质量问题、玉树地区气候环境条件影响审计实施进度等,未能按计划进度执行,年底形成结转财政资金840.9万元。
审计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署本级和2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审计署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99 609.6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审计署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90 246.19万元。本次检查审计署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46 713.3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46.9%,其中署本级预算支出37 108.92万元,所属单位预算支出9604.38万元。
检查结果表明,审计署本级和本次检查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执行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较好,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审计署高度重视预算及财务管理,认真落实检查组2011年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编报、执行、调整等工作,完善了经费开支审批、国有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预决算及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同时,积极推进预算与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依法公开年度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部门预决算及相关财政财务收支信息的同时,首次发布了部门绩效报告。
检查发现,审计署本级存在的问题:2011年,署本级“行政复议预备费”、“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管理专项经费”等10个项目预算,由于未发生引发行政复议的审计质量问题、玉树地区气候环境条件影响审计实施进度等,未能按计划进度执行,年底形成结转财政资金840.9万元。此外,至2011年底,署本级以前年度基建工程款400万元在“往来款”科目中挂账,未及时清理。
检查发现,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2011年,所属计算中心编报“其他收入”预算不准,编报的收入预算188.8万元,实际仅实现3万元;所属中国审计报社是企业化管理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在填报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报表时,误将单独核算的经营收入1674.58万元填报为财政预算收入。
2011年,在法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安排不足的情况下,所属计算中心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中列支人员经费法定支出共50.42万元,所属培训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用经费法定支出62.76万元,所属太原办在项目支出中列支规定的公用经费支出146.95万元,所属深圳办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119.73万元。
所属机关服务局2011年8月通过公开招标签订金额为169.08万元的事业单位办公楼空调系统改造合同,由于合同中未包括维修备件,同年10月,又签订了金额为63.6万元的采购维修备件等补充合同,但未按规定重新招标。
2011年,所属太原办“设备更新购置”项目中有32.9万元支出与预算不符;其下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新增的49.58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会计明细账。
2011年,所属深圳办未及时办理104.51万元固定资产报废手续,新增的42.96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登入实物账,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和出入库单管理也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其下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已批准核销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涉及金额8.75万元。
对上述问题,检查组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对审计署及相关所属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审计署应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管理,督促所属单位提高预决算编报的准确性;强化项目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相关支出预算不足等问题。
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及相关所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对署本级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问题,已约谈相关项目承办单位,要求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署本级以前年度基建工程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尽快整改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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