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实现基本覆盖
将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纳入制度体系,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将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继续解决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将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未参保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强化新农保、新农合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激励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保、长期参保。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实行先保后征,应保尽保,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研究明确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政策。研究制定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优抚对象、城乡残疾人和各类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
七、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增强保障能力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普遍开展和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纳入保障范围。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的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各级财政对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健全职业康复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伤残辅助器具配置标准。健全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八、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福利和慈善事业
(一)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以城乡低保制度为核心,以农村五保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统筹城乡、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灾应急体系,提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提高灾害救助水平。
(二)大力发展福利事业。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逐步提高国民福利水平。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逐步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福利服务。贯彻落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积极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加强社区福利设施建设;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加强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的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以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为重点对象,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队伍建设,推动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做好辅助器具的研发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以及假肢(矫形器)制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
(三)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建立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及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政府支持、社会举办、公众参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体系,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的慈善事业新格局。完善慈善捐赠方面的政策法规和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财政、彩票公益金等国家投入机制,规范慈善行业服务监管制度,提升慈善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发展经常性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体系。完善慈善超市运行机制。
九、加强社会保障管理与监督,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一)严格基金监管。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维护基金安全。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基金收支,明确政府投入责任。完善基金监管政策法规,积极稳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市场化运营。大力推行社会保险基金网络监管软件应用,逐步实现现场监督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指导社会保险基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加强内控和风险防范,实行规范运作,提高基金管理能力和运作水平,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基金监管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引导控制医疗服务费用,促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制度,建立实施分级管理标准,全面推进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加快实现医疗费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推进实行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等方式,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管理。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三)改进和加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加快社会保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健全管理机制,完善专业标准,规范业务规程,整合经办资源,提升管理手段。建立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实现登记管理模式从以单位为依托向以社区为依托、以个人为对象的转变。逐步实现统一受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统一核定缴费基数和数额、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统一社会保险稽核、统一查处社会保险违规行为,加强社会保障业务档案、数据、信息网络管理,保证资料和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设立电脑查询、电话查询和个性化咨询服务,积极探索网上申报、缴费、结算。探索合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提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新农保金融服务,健全服务体系,规范服务方式,积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代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业务,创新支付结算方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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