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来源:本报各分社记者采访提供 制图:蔡华伟
人民日报北京7月1日电除新疆、西藏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将覆盖中国大部分省份。截至1日下午,除安徽、贵州、湖南、陕西尚在筹备外,25个省份开始全面试行这一制度。
记者1日下午从安徽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了解到,目前安徽省阶梯电价实施方案文件已经制订完成,将于7月2日按照既定程序正式公布实施。贵州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目前贵州省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尚未正式公布,但是肯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从今年7月起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湖南省物价局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省人民政府和发改委的批复,“阶梯电价”没有进入正式阶段。陕西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陕西阶梯电价方案目前依然在筹备过程中。
今年5月之后,各地都相继召开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从听证会情况看,各地听证会参加人总体赞成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改革,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认为第一档电量基数偏低;二是建议考虑家庭人口差异及合表用户情况;三是要考虑季节性因素,或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
对于社会各界的合理意见,各地在最终实施方案中,在不同程度上都有所体现。
从目前各省公布的情况看来:相比听证方案,目前普遍上调了第一档电量,第一档电价基本保持现行电价不变,除了青海省在现有基础上降5分钱,从0.4271元降到0.3771元。除四川以外,大部分省份第二档与第三档分别提价0.05元、0.3元。
据了解,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均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超过80%,有些地区甚至达到90%以上。比如吉林省规定月用电量170度以内的为第一档,在之前规定较高的听证方案基础上再提高了20度,可以覆盖全省90.15%(其中:城市85.5%、农村94.84%)的居民用户。
另外,由于各地之间发展不平衡,以及用电需求的差异,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第一档电量差距依然存在,差距甚至达到百度以上。比如,上海的第一档电量就达到260度,而青海第一档电量是150度。
关于家庭人口差异问题,在操作上难以甄别,国家发改委授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妥善处理。山东省规定,经认定的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用户,每月首档电量可以增加100度。但是大部分省份表示,具体如何实施还需继续研究。
关于季节性用电需求问题,居民家庭用电季节性明显的地区中,北京、黑龙江等地均采取以年为周期结算的方式解决。
此外,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以及一些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各地都暂不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基本选择在现行电价基础上进行调整,比如内蒙古,对此类用户每度电提高1.2分钱。不少地区都表示要加快“一户一表”的改造步伐。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实施10—15度的免费电量。各省在试行方案中都对此有所规定。
(综合本报各分社记者报道)
注1:
海南规定4月至10月(共计7个月)实施夏季标准,11月至次年3月(共计5个月)实施冬季标准;广西规定1月至2月、6月至9月为用电高峰期,10月至12月为非用电高峰;广东5月至10月执行夏季标准,11月至次年4月执行非夏季标准;云南规定每年5月至11月为丰水期,执行现行0.45元每度的现行电价,每年12月至次年4月为枯水期,按上图所示执行阶梯电价标准。
注2:
上海、福建、浙江、甘肃等省份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推出峰、谷电价方案,供居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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