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刘某和赵某带着喝醉的小兰上了宾馆,DNA鉴定发现强奸小兰的是赵某。目前,赵某已被批捕。
本报讯(记者练情情通讯员越检宣)餐厅咨客小兰(化名)酒后遭到强奸,但却想不起被谁侵犯,有三名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通过在小兰的内裤上提取精斑进行DNA鉴定,将潜逃三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近日被越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喝酒后曾被带到宾馆
3年前,21岁的小兰在广州市越秀区某餐厅做咨客,同事小强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但她觉得小强品行不端,自己又有男友,就拒绝了小强,但小强仍纠缠不休。
2009年10月1日晚上,小兰经不起小强的软磨硬泡,答应与小强一起到云台花园附近一家大排档聚餐喝酒。期间,共有十几人陆续来喝酒,其中小兰认识的只有小强、小兵、小山等几名同事,其余的都是各人带来的老乡、朋友。中途小兰感觉不胜酒力,试图提前离开,但却被小强拉回来继续喝酒。直到10月2日凌晨,小兰酒醉不支,被小强及其老乡赵某、刘某扶着离开大排档,四人一同搭乘出租车到越秀区某宾馆,赵某用证件开了一个房间。
小强搂着烂醉如泥的小兰先进入房间,过了大约五六分钟,赵某也进入房间,十多分钟后赵某出来,又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小强和小兰一起出来离开了宾馆,赵某和刘某随即入住房间休息。小强和小兰搭乘出租车回到员工宿舍楼下,正好碰到先前与他们一同喝酒的餐厅同事小兵、小山,小强就委托小兵、小山将酒醉未醒的小兰送上楼。
小兵、小山、小兰一同搭乘电梯到达16楼后,由小山独自一人搀扶小兰到17楼的女员工宿舍。10月2日上午9时多,小兰在宿舍醒来,发现自己被人奸污了,四肢和下身都有伤痕。但她已记不起性侵的过程,只记得自己用两只手抓伤过人。
公安机关接到小兰的报案后,首先传讯了当日与其有过密切接触的小强、小山。小强否认自己强奸了小兰,说在宾馆房间时,酩酊大醉的小兰躺在床上,自己先去浴室洗澡,听到赵某在外面询问“你们今晚是否在这里过夜”,自己洗完澡出来,发现小兰的衣裤已被脱掉,大腿上有男性体液,而且处于月经期,于是打消了与她发生性关系的念头,将她送回宿舍。小山也辩称自己没有强奸小兰,说自己一个人送小兰上到17楼,醉醺醺的她突然走到楼顶的阳台边上,自己赶紧拉她回来,不料她动手抓自己,手臂、后背等多处都被她抓伤了。
DNA揪出强奸疑犯
那么,究竟是谁强奸了小兰?案情扑朔迷离。DNA鉴定对此案的侦破发挥了关键的作用。根据法医DNA鉴定,在小兰内裤上的精斑检出一男性个体基因型,排除来自小强和小山,而来自赵某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99%。赵某有乘小兰醉酒不知抗拒之机,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重大嫌疑。
公安机关遂对犯罪嫌疑人赵某进行了网上追逃,并于2012年6月20日将逃亡近三年隐匿于佛山市顺德区某电子厂打工的赵某抓获归案。赵某拒不供认作案,声称自己当时只是到小强和小兰所在的房间上厕所,但无法解释自己的精斑为何会出现在小兰的内裤上。
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认为现有证据可认定犯罪嫌疑人赵某有强奸被害人小兰的重大犯罪嫌疑,依法对赵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注:因涉及个人隐私,案件中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均采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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