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何欣)原本是一场简单的刮蹭事故,然而争执中,金杯车司机朱存财却借着酒劲,开车撞向对方司机及其妻子,并致对方一死一伤。昨天上午,朱存财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市一中院判处死缓。
法院审理查明, 2011年10月20日晚,朱存财酒后驾驶一辆白色金杯面包车行驶至大兴区西红门镇兴都苑小区北门北侧马路时,与刘某驾驶的别克轿车发生刮蹭,双方发生冲突。朱存财随即驾车调头返回,向刘某及其妻子孟某等人撞去,致孟某死亡。法院认为,朱存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孟女士家属80万余元。
“我听见我妻子大喊一声‘他撞过来了!’”开庭时别克车司机刘某回忆了事发当时的情景。“她拽着我的胳膊就往人行道边跑,然后我就被人扑倒在地上。”事后当刘某挣扎着站起来后,发现妻子倒在自己身后。说着说着,刘某难掩悲痛,捂着脸哽咽着说:“我叫她,她没有反应,我掐她的人中,感觉她已经没有呼吸了,我大喊‘有没有大夫?有没有医生?’又给她做人工呼吸,也没有反应。”救护车赶到时,孟某已经死亡。刘某和其妻子孟某是大学同学,孟某在大学当老师,两人结婚20多年,曾长期两地分居多年,独生女儿已读到大四。
刘某表示,出事后的两个多月,妻子的模样每天在他眼前晃动,他不敢开车,也不再去上班。女儿也因为精神恍惚记错研究生英语考试时间,而错过考研。“我妻子小鸟依人,性格文静。到现在我都想不通,那么弱小的她当时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力气,将我这个大男人推开。”刘某哭着说。
朱存财今年43岁,出生在山东阳谷县高庙王乡。案发前不久,朱存财同妻子已经签订离婚协议,但还未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此前朱存财在昌平水关市场帮人拉菜时认识了其现任女友李某,两人一同在新发地批发市场倒腾蔬菜。事发时朱存财开的金杯车,正是其女友李某名下的。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