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盐城7月22日消息(记者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购物、旅游、娱乐、缴费,充值无上限,当这样一张超级银行卡拿在手上时,您会感觉很方便吧?4天前,江苏省盐城市的市民们就碰上了这等好事。由盐城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发行的“城市一卡通”正式发行。
然而,在一片叫好声背后,有人质疑,这种市民卡的发行,并未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而发行机构是一家私营企业,主体资格存在合法性问题。
可充值、可消费、可以打折有优惠。购物、娱乐、旅游,还能办理各种缴费。而所有这些功能,都集中在一种叫做市民卡的小卡片上。本月18号,由盐城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发行的“城市一卡通”,正式登陆盐城。在当天的开业典礼上,该公司总经理费伟涛,这样介绍这种万能卡片:
持卡可交水、电燃气费,还和商场、超市、家电卖场、宾馆、餐饮、娱乐健身、汽车美容等实现强强联合,把精致时尚的生活带给千家万户,让更多市民享受时尚都市生活。
对于市民卡,不少群众表示很感兴趣。盐城市民许先生当天就办了一张:
许先生:我刚办了一张市民卡,我觉得很方便,想我经常在外面消费,卡比较多,管理不怎么方便,现在办了一张卡,以后再出去呢。就带这一张卡,比较方便,还能享受优惠。
但也有一些市民觉得,市民卡和银行卡功能类似,目前,并没有很大的优势:
市民:市民卡,我觉得和银行卡功能冲突,比如扣缴费用啊,银行卡也可实现,而且,真用于消费还要去银行拿钱在充进去,意义不大,跑腿的太多,优惠呢,说实话,我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找到优惠的办法。
而事实上,这种卡片,比银行卡的使用范围更广。可以这么说,在盐城市,几乎任何能消费的地方,这张卡都派得上用场。那么,这么一张超级无敌卡,究竟该怎么界定它的身份?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认为,根据2011年5月份,中国人民银行等中央7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该卡属于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
强力:盐城发的这种卡,从它的使用范围,发行的对象来讲,主要是由发卡机构发行之后,而在其自身之外的其他机构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上,消费和享受服务的,所以应该是属于央行所规定的多用途的预付卡。
在这家公司的官方网站上,详细介绍了市民卡的使用办法。此卡分记名与不记名两种,记名卡实行实名制、可挂失、无固定限额;不记名卡可按客户需求设定不同面值,直接到营业厅即可办理。而根据中央7部委的意见,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5000元。而该卡却规定100元起充,上不封顶的使用办法。这显然违反了该意见的限额规定。
强力:如果无限额,就会导致第三方支付机构,像这种市民卡服务公司,会存储、汇聚大量的资金,这种客户资金大量地汇聚在它的帐户上以后,在短期内不能够完成消费的话,发卡公司如果疏于监管,或者出于公司的道德风险,而用于其自身的经营活动,或者挪作他用,就会导致客户资金受损。
市民卡上不封顶,这还不是最要命的。有媒体从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得到的消息,盐城市民卡的发行方——江苏盐城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没有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没有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没有存放预付资金,更没有取得发卡所必须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就这些情况,记者昨晚多次拨打该公司总经理及客服的电话,但截至发稿时,始终没有与该公司取得任何联系。
强力认为,如果确实没有报经央行批准,这种市民卡的发行,就是非法的:
强力:目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应该是需要到央行办理相应的手续,仅仅是地方政府的批准,显然与中央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所颁布的部门规章,是相悖的,所以就不符合现行的法律体系的规定。
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杨禹认为,如果允许这种市民卡继续发行,会滋生无限的腐败、洗钱等犯罪行为:
杨禹:发行这种市民卡,之所以需要报人民银行批准,它的出发点就是,保证这样的支付业务,都是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管理范畴之内,如果允许这种游离于管理体系之外的办法存在的话,它汇集的资金量是相当大的。甚至给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和违法犯罪,形成了温床。所以对这种卡,我们从改善民生,方便老百姓使用出发,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符合金融方面的管理规定,符合国家金融秩序的要求,这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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