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7月24日电 穿上红衬衫,戴上长假发,拿上水果刀,一大三男生乔装打扮潜入女生宿舍楼,伺机进入一寝室,持刀要挟企图猥亵一位女生,后听到有人回来只能仓皇而逃。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宁波北仑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该男生小绍拘役三个月。
23岁的小绍(化名),老家在江西,后来到宁波某高校读书。很久没有女朋友的他,看着周围的同学几乎都在谈恋爱,心里很不是滋味。
5月初的一天,他在电视里看到一则新闻,说是一男子带着假发进入女澡堂偷看女人洗澡被抓了。于是,他想到自己也可以弄个假发,然后到女生寝室偷看她们换衣服。很快,他就在淘宝上买了个黑色的假长发。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小绍穿上一件暗红色的格子衬衫,戴上买来的假发乔装成女生的样子,顺利进入学校一幢女生宿舍楼。他在走廊里来来回回走动,透过窗户看到寝室里一些女生只是换掉外套而已,觉得没什么意思,没呆多久就回去了。过了几天他又去了一次,偷看到一些女生都穿着睡衣或吊带衫的场景,也是呆了半个小时不到就出去了。
5月27日晚6时左右,小绍独自一人在寝室,想到曾经看过的日本AV片里常常有在楼道、电梯猥亵别人的场景,就决定模仿一下。加上前两次都成功偷看,没被发现,他的胆子也大了些。于是他换上同样的装束,还随身带上一把水果刀,再次来到了那幢女生宿舍楼,在楼道里不停徘徊,想要找个落单的女生下手。
直到7时左右,很多女生都回来了,但都是结着伴,他找不到机会,又怕被发现,就先躲进了三楼一个无人的洗衣间里。本想待天再黑些,人少点时可以溜走。
不一会儿,他便听到外面传来一个女生的脚步声。他打开门,探出头张望了下,发现女生下楼走了。而透过窗户,他看到洗衣间旁边的那间寝室里,只有一个长发披肩的女生坐着,从侧面看起来还挺漂亮。“我犹豫了会儿,本来想放弃,但是又觉得这是个好机会,走掉有点可惜。”于是,他从洗衣房出来,到那个寝室前敲了敲门。
正在寝室里的大二女生小欣(化名)以为是室友回来了,想也没想就把门打开了。当看到一个陌生“女生”侧着身子低着头靠在墙上,她以为是走错寝室,就转身往里走。没想到那个“女生”突然进来踢了她一脚,右手一把搂住她的脖子并拿刀顶住。那时的小欣还以为那“女生”要偷东西,问了一句“你要干嘛”,不料对方开口说道“不许说话”,竟是个男声。小欣这才发现那人是男扮女装,吓得不轻,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被强行拖到了隔壁洗衣间。
洗衣间很黑,小绍还关上了门,一手拿着刀一手抱着小欣说自己喜欢她很久了,让她不要出声,要不然就杀了她。接着他让小欣趴在桌子上,准备用自己带来的泳帽遮住她的眼睛,就先把刀放在了桌上。
这时门外隐约传来有人走动的声音,小绍很紧张,马上想要捂住小欣的嘴巴,小欣见机立马拿走了桌上的刀,并开始大声喊叫。小绍见势不妙,只能逃跑,为了不让小欣继续喊,就搂住她的脖子把她拽到地上。
此时,隔壁寝室传来了开门的声音。“我知道肯定有人回来了,我很慌张很害怕。”小绍有点恼羞成怒,为了泄愤还在小欣背后踢了一脚,然后打开门,加快脚步离开了。
出了那幢楼后,他在拐角的地方摘掉了假发,匆匆回到了自己寝室。
当天晚上,小欣就把事情报告给了学校警卫处。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小绍刚进校门口,就被小欣和保安发现,然后慌忙逃窜。无路可逃的他甚至爬进了一女教师寝室,谎称自己被人追打想要躲一会儿,最后还是被保安发现并带走了。
法院审理认为,小绍的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但基于犯罪未遂,且事后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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