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去年六七月间,暴雨侵袭北京、广州、武汉等城市时,《中国经济周刊》(第27期)曾就此问题采访了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副主任史培军。今年,我们再次编发这篇文章,呼吁屡受内涝之苦的城市合理科学规划,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副主任史培军:内涝责任在城市建设者
入夏以来,从北京到广州,一场又一场的暴雨让人们再次领略了“不堪一击”的城市排水系统,也令城市规划和管理者面临前所未有的尴尬和考验。
城市受灾责任在建设者
《中国经济周刊》:为什么入夏以来,城市因下雨而导致的灾害越来越多?
史培军:究其原因是城市规划没能遵循原来的自然地理格局。北京暴雨中,积水严重的地方都是把原来的水系网格局改了的地方。中国自古以来的城市规划是追求几何美,规划理念是美观的协调,不是景观的协调,其实城市本身并不存在一圈、两圈、越摊越大的环路型的自然地理格局。反之,西方的城市规划多是按照城市所在地自然景观格局依山傍水而建。所以,我们的城市规划缺乏远见,太不尊重和没有考虑到大城市布局和原来自然地理格局间的协调,从而导致了大城市病的出现,来大雨成水灾,下大雪成雪灾。
《中国经济周刊》:请您分析一下积水比较严重地段的形成原因?
史培军:这是城市建设者的责任,北京的总体地势是北高南低,此次暴雨(编者注:2011年6月23日)正好也集中在西南部地势偏低的地区。比如积水严重的莲花桥(编者注:今年7月21日暴雨中,积水在莲花桥路面上的长度超过了200米),这里本来就是原来的河网,是相对地势低洼地段,在这样的地势情况下又向下挖了一个下沉式的桥,使此地成为逢雨必涝的场所之一。城市处于一个网络化连通的关系,没有从平均设防水平提高到特殊地段的设防能力加强,就会导致由于一个地方出问题,通过其网络和枢纽地段的问题而殃及全身。一场大雨好比对一个城市的不同设防水平做了一个统一测验,高的设防水平必然也受到低的设防水平的殃及。比如旧的大院、旧的社区的排水能力弱,大雨来的时候也是专挑薄弱环节打。当然,现在城市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是在提高,设防水平也在提高。
我们的应急预案都是战略性的
《中国经济周刊》:目前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的城市应急预案发展水平如何?
史培军:总体来说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在应急预案方面做得还是比较好的。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由市长郭金龙牵头,将主要突发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23分类、51种,我本人也是市应急委的专家,可以说重视程度是高的。但是为什么在面对突如其来的水灾时,市民的感觉还是没有明显改善,或是没有根本上的改变,我个人认为应急预案中过多的理论性的、程序性的、普遍性的操作方式难以应对每次灾难个性化的东西,做不到随机应变。
换句话说,我们的预案都是战略性的而不是战术型的,可以想到大暴雨来了怎么办,但是没想到在晚高峰的时候来一场大暴雨且降落在城市相对低洼的地方该怎么办,每一次的灾难都不一样,无法预测,缺乏灵活和细致的考虑。所以说总体在改进,局部在恶化,没有得到根本上的改善。
《中国经济周刊》:市民在面对城市自然灾害时应做出怎样的应对?
史培军:关系到个人,我们在防御极端事件中的防范风险意识还没有建立起来,对遇到自然灾害时的反应和认识程度还远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从这一点来说,中国老百姓的防灾意识比日本老百姓差了很远。不懂最基本的概念,在大灾面前,对事情的严峻性估计不够,没有防御风险的基本逻辑,是保命,还是保财产?缺乏最基本的风险防御意识,缺乏在灾难面前逃生的观念造成了惨剧的发生。
《中国经济周刊》:您提到的城市建设应该遵循自然规律,但是像北京、上海这样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土地和水资源非常有限,像国外依山傍水而建的可行性有多大?
史培军:这就回到了要解决城市病这一问题的根本对策,即城市的规模是要有限制的,不应该无穷地增长。对任何一个特定自然地理区域的大都市来说,它的自然负荷能力都是有限的。“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而不应该是更麻烦。我认为到了大力度限制大城市人口急剧增长的阶段。人口增长负担过重和过快的城镇化都使得人地矛盾、人水和人与自然负荷的资源的矛盾日益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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