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拟对滇池游客征收每人每天10元生态保护费”的消息引发网民关注,不少网民认为让游客为滇池治理污染埋单“太离谱”。记者采访获悉,上述收费计划目前正在报请有关方面审核通过。
不远千里,乘兴而来,在滇池景区忽被拦住,要求掏10元钱,问何故,答曰保护费,心中正窃喜可私享安保,且费用如此低廉,好客至此,比如归还如归呢!再细问保护谁,答曰滇池,问者终被雷倒!前来旅游,还要被征收保护费,离谱如此,夫复何言!
收费当有理有据,更遑论涉及到广大游客的切身利益的景区生态保护费,景区方面给出的理由是:目前滇池综合治理资金缺口达到了80%,该条例拟规定昆明市政府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所谓的依据,大概就是借鉴云南大理、玉溪等地收取湖泊治理资源保护费的做法。
从“理”来讲,因为有资金缺口,所以要把手伸向游客,这本是就不合理。姑且不论这样的收费是否能找到相关的法理条文,过去在环境治理方面比较流行的一句话是“谁污染谁治理”,虽然话糙但理不糙,滇池的综合治理,首先要抓住主要的污染源,来自某学术调查的数据看,滇池的主要污染源是工业污染,要实现生态保护,重点要做好的便是治理污染源,治理污染源,固然是需要大笔资金,资金来源主要是违规企业的处罚款,同时还包括财政拨款,而不是由游客买单。企业污染,游客买单,如何合理?
再看“据”,借鉴其他地方的做法,固然没错,但不妨看看所借鉴的大理、玉溪是如何做的,这里虽然也有收保护费一说,但针对的对象是生产企业、酒店、餐馆经营户,他们才是对景区内的湖泊造成生态影响更直接的因素。如果真要是借鉴,滇池景区为何南辕北辙,把手伸向了游客呢?
由此看来,于理于据,滇池向游客伸手要保护费都说不过。这样的直观可见的非理性收费项目居然可以被炮制,还要被抬到人大审议,这该需要多么蛮横的“江湖做派”,才会有这样的“胆识”。
如果此收费项目照此施行,对滇池的生态保护究竟能有多大的奇效,不得而知,失理失据也是显而易见的,对外来游客的感情伤害更是直接,钱虽然不多,但对游客的心理冲击可见一斑,如此不友善的待客,换谁都不能接受,正如接受采访的某游客所言:“不能本地人污染了让我们外地游客来买单,如果那样我不会再来了”。如果游客们因此而选择用脚投票,这不正好证明了所谓的“收保护费”是多么愚蠢的江湖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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