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永州“上访妈妈”唐慧相关的信息引起许多人关注。
“上访妈妈”被劳教
唐慧走近公众视野缘于2006年的“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那一年,唐慧年仅11岁的女儿乐乐(化名)被朋友周军辉骗奸并被胁迫卖淫,三个月里接客一百多次。
此后,唐慧多年持续上访。她认为,在立案和审理期间,当地公安部门个别民警存在渎职行为,她强烈要求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对渎职民警严肃处理,并要求184万元的赔偿。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判处秦星、周军辉死刑;判处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无期徒刑;判处秦斌有期徒刑15年。
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为: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据此,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
这一消息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唐慧本人不服劳动教养决定,于8月7日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经审查,决定受理,并迅速依法启动复议程序。
情况特殊当地撤销劳教决定
8月10日,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调查认为,鉴于唐慧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不予劳动教养,决定:撤消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有网民认为,对“唐慧劳教被解除”要客观看待。撤销劳教并非等同于肯定唐慧因不满判决而数度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这次劳教令的撤销是湖南省对法律和民意尊重的结果。
据记者了解,湖南省有关部门认为,唐慧对其女儿乐乐被强奸和强迫卖淫案审理期间,为指控永州公安机关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要求判处全部7名被告人死刑、赔偿184万元等目的,多次到法院、省市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其违法事实有证人证言、工作人员记录、相关视频资料、现场照片等证据,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考虑到其家庭实际情况,遂决定撤销劳教、给予训诫。
据了解,对唐慧反映的关于永州公安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等问题,湖南省政法委组织的联合调查组正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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