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将享受减税优待
南京将创国家级紫金人才特区,高端人才购房租房补贴、子女教育支出等可按比例税前扣除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委获悉,南京市出台了创建国家级“紫金人才特区”的意见,提出在2015年前创建成国家级紫金人才特区,并就人才引进和扶持创业给出了具体的减税政策。
发展50平方公里核心区
根据意见,南京将在模范路科技创新园区、麒麟科技创新园、南京新城科技园和中国(南京)软件谷四个创新园区,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京化学工业园四个国家级园区,仙林、江宁、浦口三个大学集聚区等科教人才富集区域,集中规划发展总占地50平方公里的“紫金人才特区”核心区。南京市将赋予特区核心区相当于市级经济管理及规划审批权限,优先安排用地计划。除国家和省明确规定外,特区核心区建设规费和国有投资平台土地出让金全部返还特区,作为国有股份,五年内不参与分配。
为了推进政产学研金合作,加速大学校区与人才特区融合发展,南京将大力支持大学科技园的建设。根据计划,到2015年,按“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模式,规划建成20个大学科技园。按“产业技术研究院+学科型公司”模式,南京规划建成6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
对高层人才有优惠政策
在对于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方面,南京计划逐步推行个人所得税和进口税优惠,适当增加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对其购房租房补贴等收入,子女教育、家属抚养等支出,允许按一定比例税前扣除。对于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期权激励所获收益等,暂不缴纳或暂缓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海外留学归国人才、港澳台及外籍高层次人才,凭“南京蓝卡”可直接办理相应期限的居留签注或许可;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凭“南京蓝卡”可直接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高层人才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免试免费就近安排公办学校入学;接受学前教育的,在公办幼儿园就近优先安排;接受高中教育的,减免学杂费;就读国际学校或国际班的,按公办教育生均经费标准给予补贴。
“人才特区”2015年建成
南京制定了明确的创建计划,2012年,提出拟请中央和省重点支持政策,启动和完成相关申报程序,争取成为国家级“人才特区”试点区域。
据了解,到2015年,国家级“紫金人才特区”将总体建成,并探索出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人才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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