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外宣办于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中央外宣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京清介绍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京清:选举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是我们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了十八大代表产生的原则办法,即: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并对代表产生的程序、步骤进行了严格规定。具体工作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认真落实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把发扬党内民主贯穿代表选举工作全过程,各选举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包括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都是从基层党支部开始,逐级酝酿、层层遴选的;从初步人选到预备人选,地方党委都要召开常委会、全委会投票确定;代表选举采取差额办法,差额选举的比例多于15%。
第二,严把代表质量关。各选举单位坚持以德为先、重在党性,把最优秀的党员推荐为代表人选。十八大代表选举首次规定对初步人选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注重了解党员群众的公认度,对不符合代表条件的人选及时进行调整,以省(区、市)为例,当选的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中,获得国全国和省部级表彰的达到97.8%,这一比例比十七大时提高了2.1个百分点。
第三,突出基层一线导向。中共中央明确要求,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名额,较大幅度提高工人党员代表的比例。省(区、市)等选举单位适当减少了党员领导干部名额,把新增名额用于基层一线党员。在代表选举工作中,普遍采取宣传引导、源头把关、定向推荐、确保底数等方式,推荐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特别是工人党员作为代表人选,足额选举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在十八大代表中,大家将会看到更多的来自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
第四,强化纪律监督。严肃代表选举工作纪律,是确保选好选优,维护党的形象的重要保证。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各选举单位采取了切实措施,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比如,对选举过程进行督导,对选举风气进行测评等等,保证了代表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各选举单位在组织做好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同时,还以此为契机,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性党风纪律的教育,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优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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