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重庆市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
和授予王晓渝周缙、追授朱彦超重庆市人民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2012年8月10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中国银行上桥支行门前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打死1人、打伤2人,抢劫现金7万余元后逃逸。逃跑过程中,又枪杀正在巡线调查的重庆铁路公安处民警朱彦超。经侦查,市公安局迅速锁定案犯为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周克华。
“8.10”案件发生后,在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靠前指挥、果断决策,全体参战公安民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战高温,冒酷暑,团结协作,顽强拼搏,连续奋战,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措施和手段,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迅速查明周克华活动踪迹和藏身区域,于2012年8月14日6时47分在沙坪坝区童家桥地区发现犯罪嫌疑人周克华。缉捕过程中,周克华负隅顽抗,参战民警王晓渝、周缙恪尽职守,不怕牺牲,果断开枪,将其击毙。市公安局成功侦破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消除了这一重大社会安全隐患,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案件的成功侦破,充分证明重庆公安队伍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队伍,极大地鼓舞了人民群众的信心,极大地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重庆市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授予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微电子园治安派出所民警王晓渝、周缙同志“重庆市人民卫士”荣誉称号;追授重庆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民警朱彦超同志“重庆市人民卫士”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重庆市公安局和王晓渝、周缙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受表彰的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不畏艰难、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同心同德,奋发图强,开拓创新,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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