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5.26.3
国内国际
报料电话:0571-85311890
  • 即时报
  • 新闻发布会
  • 民情在线
  • 浙江视界
  • 评论
  • 高层
  • 人事
  • 文娱
  • 论坛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微信
  • 分享到邮箱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福建建瓯致11人死亡放火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
2012年08月20日 09:29:00来源: 新华网 胡苏

  新华网福州8月20日电 来自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今年1月16日建瓯市迪口镇上店自然村致11人死亡的放火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泉顺犯放火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某等14人400余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泉顺,1966年5月出生于福建省建阳市,曾因多次盗窃被判刑,2009年刑满释放。

  2009年5月,刘泉顺和有夫之妇李某某在南平市延平区一赌场相识,6月两人成为男女朋友并同居。2011年5月,刘泉顺和李某某一起到福建省莆田市黄石镇某酒店打工。

  2011年10月20日,李某某的父亲和丈夫到莆田找到刘泉顺和李某某。李某某随即向警方报案称被刘泉顺强奸,刘泉顺被莆田警方带走接受调查,次日晚被释放。随后刘泉顺多次打电话向李某某的父亲索要两万元赔偿,李某某父亲未答应刘泉顺的索赔要求。

  2012年1月15日晚,刘泉顺携带汽油等作案工具窜至上店自然村。次日凌晨3时许,刘泉顺来到李某某居住的该村5号连排砖木结构民房,爬上大门上方的一水泥平台,往房内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火势迅速蔓延,致使李某某家房屋及相邻的7号民房全部过火、坍塌,面积达2500多平方米,并造成李某某的父母及邻居10人当场死亡,另一被害人林某某被烧成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泉顺纵火后逃离现场,当天下午在建瓯市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泉顺为泄愤报复,故意放火焚烧连排砖木结构民宅,导致11人死亡及巨额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依法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标签:纵火案责任编辑: 金斌
分享到:
每日关注
  • “G20时间”中国开出的“新药方”
  • G20峰会前,加拿大总理和马云关心这几件事
  • 全球调查结果公布 歪果仁原来是这样看待G20的
  • 【独家V观】习近平到青海考察 走进察尔汗盐湖
  • 长春一应届毕业生上班一个月 到手工资仅160元
相关阅读
  • 哈尔滨发生伤害纵火案3死2伤 嫌犯当场死亡
  • 甘肃天祝信用社纵火案被告人被判死缓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政百科】第七十期:一图读懂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政百科】第七十期:一图读懂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即时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5.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