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外界普遍关注的“河南项城未成年人获准购经适房”一事,项城市住建局21日回应称:该市经审批后的经济适用房申报人手续齐备,符合规定,无未成年人获准申购经适房现象。
近日,有媒体报道:今年6月18日,河南省项城市住建局公布了项城市经济适用房(惠民小区)申购人员名单。据调查,在这份经过项城市住建局、纪检和监察部门的重重审核最终确定的1256名(户)名单中,有相当一部分申购人都是在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等政府机构任职的人,而且居住地也是这些单位的家属院,其中该名单中公布的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42人。
报道刊发后,迅速引起了广泛关注。针对外界的质疑,项城市住建局21日下午作出回应:项城市经济适用房申报程序公开透明、规范合法,经审批后的经适房申报人手续齐备,符合规定,无未成年人获准申购经济适用房。
据项城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告公示显示,项城市经济适用房(惠民小区),申购人员名单共计1256户,包含该市水寨、莲花、光武、东方、花园、千佛阁六个办事处。为强化监督,体现经济适用房申购的公正公开、阳光透明,项城市住建局在项城市政府人民公众网公告公示的经济适用房汇总登记表中姓名一栏,显示的是户主和家庭成员信息,报道中提到的“不到7岁的李姓男孩”等42名未成年人均为家庭成员之一,并非户主。
回应称,“项城市经济适用住房申报工作实行办事处初审、住建等有关部门复审、市住房保障领导组审批的三级审核制度,纠风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等措施。申报中,各办事处总计申报2350户,通过严格审核、经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有1256户,在项城市人民政府公众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经过一个多月的公示、逐户调查审核,完全符合条件的为896户,通过审核不符合申购条件的为1454户。其中查处有车辆及个人纳税记录的共计102户,办事处初审核减掉1092户,住建部门核减掉260户。”
“针对预交10万元预交款,准购证成一纸空文”的说法,项城市住建局称:目前项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进度已完成60%以上,符合预售条件,为确保工期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按照施工合同,应对建筑企业进行工程款支付。对符合申购条件的、每户预交10万元购房预交款,同时发放准购证确认购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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