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9日讯餐厨废弃垃圾、泔水经过掏捞、提炼、勾兑等工序,堂而皇之地以“豆油”的名义推向市场,最终流入到食品、饲料、制药企业以及老百姓的餐桌。
昨天,这起全国特大制售地沟油案的销售环节案开审。11名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的被告人,均来自河南的两家油脂企业。法庭上,多名被告人辩称,将高质量的油和低质量的油勾兑出售,这是“行业惯例”。而且,勾兑比例是按供货需要进行搭配的。
一年多时间,仅河南惠康油脂有限公司便销售勾兑油近3万吨,销售额达3亿多元。
与生产环节类似,地沟油案销售环节也上演了“家族戏码”。
2006年7月,河南人卜庆锋的妻子郑美玉和卜军(另案处理),共同出资成立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卜庆锋任董事长,卜军任副总经理,郑美玉负责财务。
公司招募了韩圣民、朱新英、张海、皇甫俊峰、卜充、聂宏宾、汤本永等人,分别担任仓库管理员、会计、出纳、销售业务员、驾驶员等职务。
除此之外,卜庆锋还成立了另一家公司——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陈保刚是这家公司的总经理。
2010年初,卜庆锋通过陈保刚介绍,认识了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老板柳立国。柳立国正是8月22日、23日宁波中院开庭审理的地沟油案生产环节的第一被告人。
卜庆锋知道,格林公司的油是用餐厨废弃油为原料提炼出来的劣质成品油。因为价格低廉,他指使公司相关人员从格林公司以明显低于正常豆油的价格大量购入地沟油。
因为柳立国的油颜色较深,还有一股辣味,卜庆锋公司的员工将其和正常豆油按照1:9或2:8的比例进行勾兑,并将勾兑后的豆油以正常豆油的名义销售给食品、饲料、药品等原料生产企业,从中获得巨大非法利益。
法庭上面对讯问
董事长装糊涂
法庭上,身为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和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董事长,本案的第一被告人卜庆锋却装起了糊涂。
当公诉机关问及惠康公司与格林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惠康公司拥有几辆油罐车、正常豆油和“地沟油”的勾兑比例等问题时,卜庆锋一概摇头说“不知道”。
公诉机关追问,为何身为董事长,却对公司业务一无所知时,他辩解说,自己只是大家叫叫的“董事长”,实际上不管公司业务。
事实果真如此么?在对其余被告人的讯问中,大家都指认卜庆锋就是他们的“老板”。卜庆锋不仅拥有惠康公司90%的股权,公司内几个重要职务也是他招聘任命的。
法庭上爆出黑幕
好油和差油勾兑出售是行规
在昨天的法庭辩论上,多名被告人在提及“勾兑”一事时均表示,在食用油行业,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卜庆锋辩解说,只要是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把大厂油和小厂油混合、高质量油和低质量油混合,然后进行销售,这算是“行业惯例”。
担任仓库管理员的被告人杨志涛也说,在仓库内,“好油”和“差油”是分罐储存的,发货时再按照供货需要进行勾兑。
从格林公司收购来的地沟油,名义上是“4级豆油”,平均每吨要比市价便宜1000元左右。经过勾兑后出售,利润惊人。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惠康公司从格林公司收购劣质成品油并进行勾兑后,主要销往三个方向:一是食品厂,销售总量160多吨,销售金额150余万元;二是一些生产饲料的企业,销售总量达1.37万余吨,销售金额达1.54亿元;三是制药厂商,主要是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制药原料,销售总量达1.62万余吨,销售金额达1.45亿元。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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