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求证”栏目5日刊登报道《“黄金大米试验”疑云调查》,引起强烈反响。记者继续调查跟进有关方面的进展情况。
湖南农业厅表示从未接到过任何转基因大米试验的申请,也没有做出任何批复
湖南省农业厅转基因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截至目前,湖南省农业部门从未接到过任何转基因大米试验的申请,也没有做出任何批复,湖南省也不存在种植转基因大米的情况。
记者从长沙海关了解到,湖南进口大米企业只有金健米业一家,仅从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进口大米。个人渠道方面,因长沙无美国直飞航班,外国旅客来湖南无需通过长沙海关或者商检。
论文第三作者表示,对美国试验是否使用“黄金大米”不知情
本报北京9月5日电(记者王君平)9月5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发表声明回应“黄金大米”事件,否认参与组织转基因“黄金大米”人体试验的传闻,该所研究员荫士安表示对是否使用了“黄金大米”不知情。中国疾控中心表示,将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并将及时公布调查进展。
声明中称,网传文章来自美国Tufts(塔夫茨)大学申请到的美国NIH项目“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该研究项目是美国塔夫茨大学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于2004年9月签署的,内容是研究菠菜、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胡萝卜素在儿童中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文章发表前,荫士安研究员收到了《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的论文发表通知,他签字同意发表。
声明称,该项目通过了美国塔夫茨大学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负责人是美国塔夫茨大学的Tang Guangwen(汤光文,本报9月5日报道中音译为“唐广文”)博士,中方负责人是浙江医科院的王茵研究员,荫士安研究员以浙江医科院客座研究员的身份作为协助研究者参与,具体负责现场工作。营养食品所没有与该课题合作各方签订合作协议。
声明说,荫士安研究员负责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名称为“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项目编号:30571574)。此项课题的研究内容仅涉及稳定同位素标记的菠菜中类胡萝卜素转化效率研究,没有转基因大米的研究。研究中所用的稳定同位素标记的菠菜由美国塔夫茨大学提供,并由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博士于2008年5月从美国携带到湖南衡阳现场。
声明提到,此项研究设计通过了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批,课题组与参加试验学生的家长均签订了知情同意书。该课题现场工作于2008年5月在湖南衡阳市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进行,挑选了该校80名6—8岁儿童,按血清维生素A含量随机分成两组,每组各半数分别给予氘标记菠菜或氘标记纯品β—胡萝卜素。现场工作完成后,按照样品出国的审批手续,血液样品被送往美国塔夫茨大学进行检测。
据荫士安研究员介绍,考虑其负责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与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博士负责的美国NIH项目均有菠菜中类胡萝卜素转化效率研究内容,故将两个项目的现场工作合并在一起进行。营养食品所在调查中经过比对,荫士安研究员提供的受试者名单与《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的研究对象基本一致。
关于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博士负责的美国NIH项目研究中是否使用了“黄金大米”,该中心营养食品所与荫士安研究员作了多次沟通,他表示不知情。
我国严格管理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链接)
转基因技术是将高产、抗逆、抗病虫、提高营养品质等已知功能性状的基因,通过现代科技手段转入到目标生物体中,使受体生物在原有遗传特性基础上增加新的功能特性,获得新的品种。
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方面,我国已形成一整套适合国情并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体系。1996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等活动进行全程安全管理。农业部和质检总局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发布了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建立了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等环节的许可和标识管理制度。
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我国对转基因产品实行目录标识制度,列入标识目录的转基因产品需要标识。目前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如大豆油、油菜籽油及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调和油已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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