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9月6日专电题:“租车返还油费”为饵,3年非法集资2.59亿——广西“源州租车集资诈骗案”调查
租车不用自己花钱还能返还部分油费,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并不是看上去那么“美”。广西壮族自治区警方不久前破获了一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骗局:从2007年到2010年,南宁市源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宣称:只需要交纳一部分押金,就可以有车开,每个月还可以得到一笔“油钱”,车子退租后押金全部奉还。以“租车返还油费”为名,源州公司总共对外出租了1900多辆汽车,非法吸收他人资金超过2.59亿元。
“租车返还油费”吸引众多租客
2009年,南宁市市民黎某认识了源州公司的老板周某。周某告诉他,只需要交纳车价60%-70%的押金,不需要再交纳租金,就可以租到一辆小车,租期结束后租金全额返还。而且在租车过程中,每个月自己还能得到押金3%-4%的“油钱”。
这样一算,黎某发现,自己不但不需要出一分钱就能开上车,而且还可以赚到“油钱”。黎先生不禁感到了疑惑:以这样的经营方式,周某的公司如何盈利呢?
周某解释,“油钱”是将所收取的押金用于投资和房贷,得利后的分成。不花钱就能过上“有车生活”,还能得到分成,黎某禁不住诱惑,向源州公司租了一辆车并交纳了押金。而在租到车两个月后,黎某也拿到了周某给他的1600元“油钱”。
黎某只是源州公司巨大的租车网络中的一个分支而已。源州公司通过周某的人际关系网,建立起了一个巨大的租车网络,从2007年到2010年,源州公司将1961辆车对外出租2593次,非法吸收他人资金2.59亿元。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