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华中科技大学医学院在读博士生郑刚在该校的湖北省人类精子库捐精时猝死。此后,其父郑金龙将华中科技大学及其附属的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以下简称生殖中心)告上法庭,索赔400万元。11日,武汉洪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死者家属认为校方在捐精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义务。而校方律师则表示,郑刚的猝死与捐精无关,他们没有责任,一分钱赔偿都不会多赔。
庭审从11日上午9时许持续到中午12时许,法官最终宣布休庭,但并没宣判。“不管怎么说,郑刚是死在你们捐精室的,你们怎么可能没有责任呢?”郑金龙的代理律师、湖北博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梅说,郑刚的死或许不是单纯因捐精造成的,但捐精肯定是一个诱发因素,在其他因素比如潜在疾病等共同作用下导致了郑刚的死亡。
“据我们了解,郑刚这种在捐精过程中猝死的,在全世界都是首例。”生殖中心代理律师万利强立即反驳道,从医学上讲,捐精和做爱是一样的,对身体没有任何伤害,相反,适时的排精有利于精子的新陈代谢,更利于身心健康。
案件至此又回到原点,郑刚的死因,早已在事发后第三天就随着郑刚的火化而一同消失了,由于事发后没有及时做尸检,究竟郑刚死于何种疾病,这和捐精有多大关系,双方争执不休,但谁也没有证据。
“我多次要求尸检,但他们不让。”郑金龙说,他曾看到郑刚的尸体,从尸斑等特征分析,应该是氰化钾中毒身亡。他怀疑是郑刚在捐精前服用生殖中心提供的伟哥被人投毒杀害的,他要求对儿子进行异地尸检,查出真相,找出真凶,但被生殖中心拒绝。
“这个事情我是全程参与的,是郑刚的家属不同意尸检的。”万利强说,郑刚猝死后,他们生殖中心一直要求尸检,但却遭到家属的拒绝,最终才匆匆火化。
双方都指责对方不同意尸检,但却都拿不出证据,案件审理仿佛陷入了一个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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