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的程玉新在20平方米的草泥房里住了40多年,没想到能在晚年住进砖木结构、塑钢门窗的新房。
程玉新是黑龙江省通北林区前进林场的退休职工,他告诉记者:“过去祖孙三代9口人挤在一间屋里,夏天热得哗哗淌汗,冬天又冷得像冰窖,大白菜都冻成冰坨子了。”
程玉新能够住进新房,得益于2009年开始的前进林场棚户区改造工程,如今,林场有一万多户居民像老程那样告别蜗居,喜迁新房。
前进林场的棚户区改造是中国各地棚户区改造的一个缩影。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越来越多的住房困难群众实现了“住有所居”的愿望。
自2006年至2011年年底,中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1000万户。2012年,中国还将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300万户。
棚户区改造,政府是牵头人、主导者,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充分重视,尤其在财政投入上给予有力支持。2007年至2011年间,中央政府共安排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730亿元。截至今年7月,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2012年补助资金277亿元。
地方政府也积极节流,把钱用在棚户区改造的“刀刃”上。2009年,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委、市政府停建已规划设计好的党政办公中心大楼,继续留在建于上世纪60年代、已列入危房改造规划的办公楼里办公,将政府有限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
此外,地方政府还通过财政补助、银行贷款、市场开发、群众自筹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棚户区改造顺利进行。
群众意愿是否得到充分尊重,是关系棚户区改造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因素。记者了解到,不少地方拆迁评估机构由居民投票选定,评估结果、补偿标准、安置房源全部向群众公示。有的地方则通过在报纸上开设专版,网站办专题、在电台电视台与群众对话等方式,让群众广泛知晓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措施。
山东省临沂市国棉八厂棚户区项目改造过程中,成立了由5名住户代表组成的征收改造小组,全过程参与动迁工作,并负责监督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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