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抢劫金店案犯被判15年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2年09月14日 14:24:04来源:
中国江苏网
记者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2年3月28日发生在泰兴市的珠宝店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徐文斌今日宣判,被告人徐文斌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据介绍,被告人徐文斌为偿还因赌博而欠下的债务,产生抢劫黄金珠宝店的念头,并准备了铁锤、头盔、玩具手枪等作案工具至泰兴市城区寻找作案目标。2012年3月28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徐文斌发现泰兴市“千年翠钻”珠宝店内无保安,遂先进入该店内踩点,确认黄金的摆放位置后离开,随后戴上头盔、口罩、手套,穿上雨衣再次进入该珠宝店并关闭店门,采用持玩具手枪恐吓店员、持铁锤敲碎柜台玻璃等手段,劫得千足金项链18条、千足金手链12条,总重952.128克,价值人民币344670元。后被告人徐文斌逃离现场,并将3条千足金项链(共重160.38克)和3条千足金手链(共重129.128克)分别销赃给朱学福、栾翠华,得款计人民币85500元,部分赃款被其用于偿还债务、娱乐消费,剩余赃款38400元及金项链、金手链交给其亲属。
案发后,被告人徐文斌亲属打电话报警,并上交所得赃物赃款。公安机关依法追缴了千足金项链18条、千足金手链12条(共重947.467克),并已发还给泰兴市“千年翠钻”珠宝店。被告人徐文斌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经审判,被告人徐文斌被判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标签:抢劫|金店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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