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分包:让“联合行贿”露出马脚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1年,铁道部下发《关于新建靖宇至松江河铁路有关问题的处理决定》《关于上报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清理情况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工程转包和违规分包的清理工作。
中铁六局合福铁路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这一隧道工程来说,中铁六局是中标主体,而主要承建方是福建信通公司。中标以后将隧道交由信通公司施工,是违规分包,属于铁道部要求纠正的问题,所以进行清理及清退。
那么,该工程是如何中标的?中铁六局合福铁路指挥部一位负责人说,2010年2、3月份,工程中标以前,福建信通公司找到中铁六局,提出若隧道工程由他们施工,他们有“关系”中这个标。考虑到不这样做也中不了标,所以就答应与他们合作。
这位负责人表示,2010年4月,在福建信通公司的“关系”帮助下,中铁六局顺利中标,于是“兑现”承诺:隧道工程交由福建信通公司施工。“这个标应该是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的,是违规中标。”
由于“中途”退场,福建信通公司认为,中铁六局应该分担一部分“中介费”。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假如说,这个工程花了1亿元“中介费”,福建信通公司完成了多少工程量,就应该摊销多少,其余部分没有摊销的,按照行业惯例,既然中铁六局与福建信通公司是“紧密的”合作者,就应该分担这一块费用。
对此,中铁六局表示“难以接受”。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说,按道理,中标是不需费用的,只要企业符合条件,就可以投标。只要企业报价合理,自然而然就中标了。而福建信通公司退场时提出的费用补偿,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是难以列支的。
至于这笔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流向,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均语焉不详。宣城市铁路工作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工程中标的行贿成本,“中介费”或曰“买标费”是上不了台面的。据了解,福建信通公司提出让中铁六局共同承担的这笔费用上亿元。
作为项目业主,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是否觉察到这类问题?记者致电该公司综合部一位陈姓负责人时,他先是以不便发表意见搪塞,之后以分管领导在外地出差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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